东京审判的现场(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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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投降后,反法西斯盟国组成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日本甲级战犯进行审判,此即著名的东京审判。东京审判,是继纽伦堡审判之后的又一重要审判,是二战结束后世界上发生的重大政治事件之一,也是一次正义而存在缺憾的审判。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组成和对日本战犯的确定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随即,美军对日本实施军事占领。从9月中旬起的3个月中,驻日盟军最高统帅部接连发出4批逮捕令,逮捕日本前首相东条英机等118名前日本军政要人,并将他们关押在东京最大的监狱——巢鸭监狱内候审。1946年,又逮捕了永野修身、重光葵、梅津美治郎等人。
这期间,曾三次担任日本内阁首相的大战犯近卫文麿,参与日本侵略中国和东南亚的要犯、陆军元帅杉山元,“九一八”事变时任日本关东军司令官、大肆侵略中国的本庄繁等30多名将领和政府要员相继畏罪自杀。他们以自裁方式逃脱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他们的审判。
惩处战争罪犯,是反法西斯盟国早就确定的一个原则。1943年12月1日的《开罗宣言》、1945年7月26日的《波茨坦公告》等文件,都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即“欺骗及错误领导日本人民使其妄欲征服世界者之威权及势力,必须永久剔除。……对于战争罪犯,包括虐待吾人俘虏在内,将处以法律之裁决”。1945年9月2日的日本投降书也承认了这个规定。1945年12月16日,苏、美、英在莫斯科举行会议,决定组成由美国、中国、英国、苏联、法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荷兰、印度和菲律宾11个国家参加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
根据盟国的决定,驻日盟军最高统帅部经过协商,制定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宪章规定,法庭有权审判犯有以下三种罪行的日本甲级战犯:破坏和平罪、普通战争罪、违反人道罪。1946年1月19日,驻日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颁布了《特别通告》及《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宣布在东京正式成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进行审判。
1946年1月28日,麦克阿瑟任命澳大利亚人韦伯为首席法官,并任命了来自中国、苏联、美国、英国、菲律宾、加拿大、新西兰、印度等国的10名法官。颇具讽刺意味的是,法庭设在原日本陆军省,庭长室则设在东条英机原来的办公室里。检察官也由上述盟国各遣1人组成。美国大律师约瑟夫·基南被任命为远东国际军事法庭首席检察官兼盟军总部国际检察局局长。中国参加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法官是梅汝璈,检察官是上海高等法院首席检察官向哲浚,检察官顾问为倪征 。
对于甲级战犯的被控告对象,由于各国选定的标准和角度不同,人数也不等。美国提出30人,澳大利亚提出100人,英国提出11人,中国提出30人。检察局执委会后来确定了选定被告的标准:能以破坏和平罪起诉;被告团伙从整体上能代表日本政府各部门及战争各时期;被告须是主要决策人;事实确凿。执委会经过表决,确定了首批审判的26名被告。苏联检察团由于美国故意推迟发出邀请而晚到,他们到达后又提出追加5名被告,结果只追加了重光葵和梅津美治郎两人。最后,麦克阿瑟批准被告为28人。他们是东条英机、广田弘毅、土肥原贤二、坂垣征四郎、木村兵太郎、松井石根、武藤章、松冈洋右、永野修身、大川周明、荒木贞夫、桥本欣五郎、畑俊六、平沼骐一郎、星野直树、贺屋兴宣、木户幸一、小矶国昭、南次郎、冈敬纯、大岛浩、佐藤贤了、 田繁太郎、白鸟敏夫、梅津美治郎、铃木贞一、东乡茂德、重光葵。
1946年5月3日,举世瞩目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东京正式开庭。200个记者席上挤满了各国记者,300个盟国旁听席、200个日本旁听席上座无虚席。
首席法官韦伯宣布开庭。
随后,首席检察官基南宣读起诉书。起诉书很长,经过两天才宣读完。
法庭上,这些昔日张牙舞爪、涂炭各国人民的战争贩子自知罪孽深重,为逃避罪责,他们表现出三个特点:第一,继续宣扬日本军国主义者的侵略理论。当被问及为什么要把自己的同胞投入战火与灾难时,几乎所有的被告人都站在荒诞的立场上,异口同声地阐释着一个邪恶的道理。他们说:“日本有8000万人口,而领土狭小,缺乏一切物质资源,要求得生存和发展,只能向满洲、中国、朝鲜和东南亚扩展‘呼吸空间’。”东条英机说:如果不进行战争,“我们的民族将等待毁灭。与其坐守待毙,还不如铤而走险冲出包围,去寻找生存的手段”。第二,这些战争罪人,顽固地用抵赖的手法否认罪行,辩解自己“无罪”。他们先是矢口否认日本的侵略和犯罪事实,接着在证据和事实面前,虽然不得不承认他们的犯罪事实,但却装聋作哑,千方百计地推卸他们个人的责任。东条英机口气最硬:“对一切诉因,我声明无罪。”企图逃避法律和正义的制裁。第三,美化他们发动的侵略战争。他们狡辩说:“满洲国”是根据民意成立的;“大东亚共荣圈”不是侵略,日本对外战争是“自卫自存”,是为了“解放东亚民族”。
审讯之初,这些战争罪犯气焰颇为嚣张。如:曾任日本内阁陆相的坂垣征四郎扬言要和中国检察官大战三百回合;东条英机准备了长达220页的口供书,为自己和日本军国主义辩护;土肥原贤二、荒木贞夫、松井石根等无不态度强硬地与法庭对抗。
为了逃脱正义的裁决,这些战犯聘请了庞大的律师团,日、美籍辩护律师达90多人。日籍律师中有不少人本身就是军国主义分子。辩护团的总辩护人清濑一郎原系专为侵略者出谋划策的“国策研究会”成员;而美籍律师中也有不少人挖空心思地替战犯开脱,有的律师甚至蔑视法庭。他们煞有介事地召来许多证人,这些证人多是在战争期间活跃的政客、军人、官僚、财界要员、右翼分子乃至日本皇族。他们串通一气,颠倒黑白,向法庭挑战。其中尤以清濑一郎为甚。
1947年2月,辩护方的反证阶段开始后,清濑一郎等人说:“九一八”事变是中国挑起的,成立“满洲国”是民族独立运动,“上海事变”、七七事变、南京大屠杀的责任都在中方,经济掠夺是帮助中国“恢复”和“开发”经济,“大东亚共荣圈”是世界主义的口号,珍珠港事件的责任在于美国,等等。
因此,东京审判充满了斗争,是一场艰苦的斗争,是一场正义与邪恶、智慧与阴谋的激烈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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