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5月23日消息(记者孙莹 实习记者张立)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许霆向广东省高院提出再审申请引发网友热议。
2006年,许霆在广州因银行ATM取款机故障,获取17万5千元人民币,被指控犯盗窃罪,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激烈辩论从法庭延伸到高校、法律界、金融界乃至普通民众。许霆上诉后被改判为有期徒刑5年。
2010年许霆出狱,当时没提申诉的事,生活已经归于平静。时隔多年申诉重审旧案,他的理由是什么?
许霆表示,是一位新加坡网友的“私信”启发他用银行的法律规定分析案情,于是在与金融机构人员交流之后,他和网友一同绘制了幻灯片,一步步解构自己的申诉理由,他认为当初银行完全可以通过账户记录找到自己,知道钱的流向,就不能算盗窃,而是一次透支事故。
许霆:不是一种盗窃,不是说钱丢了,只要它承认这个账户上走账。它就不会说这个钱丢了,不是这个钱被我偷了。当时银行一个合法的依据就是发一个追款通知单,如果我透支了,我多取钱了,然后追回我的钱。我在规定时间内不还,它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向法院起诉。这是它的合法依据,从银行的本质、制度来讲,这个其实就是一个透支事故。
许霆的代理律师黄智鑫告诉记者,已将申诉材料送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律师的代理意见认为许霆无罪。
黄智鑫:你柜员机出错,银行也应该承担风险、承担责任。盗窃等于银行把自己应该承担的风险给转移了。
许霆称申诉的目的是为了把事实搞的更清楚。
许霆:无罪是我的一个期望,也希望通过这次审理能把这个案子搞的更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许霆申诉的消息引发了网友的广泛热议,一方认同法院之前的判决,认为银行有错不代表许霆无罪。
任珊珊:银行有错和许霆被判有罪也不能简单地对立起来,我们不能说银行有错的话许霆就会被判无罪。
更多的人认为申诉是许霆的合法权利,对此表示支持。
雷小饺:我还是比较支持许霆申诉的,我从新闻上看到,许霆这次不是为了赔偿、名誉,只是因为事实没有定论。我支持他这种自由,这也是法律给我们的一种权利。所以,凭这点我是挺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