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六万多名公安民警全力投入到反恐防暴训练
“我们有能力打击暴力恐怖犯罪,维护社会的平安稳定”
一线民警不再有“恐枪”心理
案例:醉酒男子持刀追砍处警民警,鸣枪示警无效依法果敢处置。
4月24日凌晨,东川区公安局民警在依法出警处置过程中,突然遭遇一酒醉男子持刀追砍,在出警民警朝天鸣枪示警无效后,依法果断将其制服。
24日1时41分,东川区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一女性汤某报警称:在铜都街道办事处山脚村电缆厂一垃圾堆旁的出租屋内,其丈夫酒后殴打孩子劝阻不了,请求公安机关帮助。接警后,指挥中心指令新村派出所出警处置。
随后,巡逻防控中队长黄鹏带领协警牟贵元、彭天勇出警,1时50分许赶到报警人所称的地点。
民警到达现场后,并没有发现报警人所报的警情,黄鹏又拨通了报警人的电话进行核实,此时,只见两名年轻男子走了过来,其中一人喝醉了酒,黄鹏向两人亮明身份后了解情况,男子告诉民警:醉酒男是报警人汤某的丈夫,我是他们家的亲戚,是前来劝架的。就在此时,醉酒男又狂言:来一个我砍一个,来两个我砍一双。然后又与年轻男子争执起来,醉酒男说了一句:“你等着”,就跑开了。此时,年轻男子提醒民警:“他有刀,你们要小心。”刚说完,醉酒男手持一把砍刀向协警牟贵元冲去,追着其猛砍。民警黄鹏两次警告酒醉男子:“把刀放下”。该男子根本没有当回事,仍持刀追砍协警牟贵元,见到这种情景,民警黄鹏鸣枪示警,持刀酒醉男子听到枪声后,又转身向黄鹏冲来,黄鹏紧急向后避让,同时第三次对其警告:“把砍刀放下,再冲过来我要开枪了。”该男子不听劝阻,仍持砍刀冲向黄鹏,此时,黄鹏果断向酒醉男子下肢开枪射击,将其击倒。
经调查了解,酒醉男子叫沈胡忠,现年42岁,昆明市东川区汤丹镇人,目前,在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无生命危险,家属情绪稳定。
案发后,区人民检察院介入调查,确认民警属于合理开枪,建议对沈胡忠以妨害公务立案侦查处理。同时,按照检察机关的意见,区公安局连夜组织纪检督察、法制、刑侦等开展调查。
“以前,总觉得身上背着支枪,就像揣了一个定时炸弹,现在不这么想了,有了这支枪,就是把老百姓的生命安全攥在了手中,也觉得自己真正像一名警察,完全有能力打击暴力恐怖犯罪了。”在昆明街头巡逻的一线民警配上枪支后,都发出同样的感慨。
“以前觉得像3.01昆明火车站这样的暴力恐怖事件,是不可能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可当真的出现时,我觉得警察必须要正确面对枪支警械了,要不群众保护不了,自己的命也得搭上。”昆明市五华公安分局小南门派出所民警黄伊宏在真枪实弹的训练中,右手被刀划破缝了针,但他觉得在这样的训练中受伤值得,只有学到了真本领,才能有效打击暴力恐怖犯罪。
“开始,当‘歹徒’的大砍刀落下来时真的很害怕,可经过真刀真枪的训练后,我敢迎着刀上了,今天训练受点伤流点血,以后实战中就不会受大伤了。”来自边境禁毒一线的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解波训练完后,一边给小腿的砍伤擦药,一边发出感慨。
实战训练提升民警用枪素养
针对公安民警身上曾经存在的“恐枪”心理,昆明市公安局重点加强了对民警的心理素质训练,同时提高对配枪民警的培训水平,以及通过考核强化枪支安全管理措施,防止公务用枪丢失、被盗、被抢、滥用等事件发生,强化民警管好枪、用好枪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全省公安机关在培训期间,民警都相继学习掌握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准确把握了使用武器警械的情形、条件等内容。
“在街上与持枪的犯罪分子发生枪战怎么办?应立即寻找掩体或迅速卧倒,大声呼叫群众趴下,喝令犯罪分子放下武器,伺机疏散人群。如果犯罪分子不听指令,有开枪行为,果断开枪射击其要害部位。”对照公安部关于依法使用武器警械的有关规定,昆明市公安局编写了《巡逻工作实战手册》下发到了每位民警手中,指导每位民警正确掌握如何使用枪支、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开枪的相关知识。
“在街上遇到暴力恐怖事件时,警察身上没有带枪,或者有枪而不敢开枪,不仅会把自己的命搭上,老百姓的生命安全也保护不了。现在一出门就能看到警察荷枪实弹在街上巡逻,心里不再害怕了。”市民郭先生家住昆明汽车南站附近,出门就看到警察在人群中穿梭,觉得很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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