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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生育政策系列解读之二:

生了娃谁来带?普惠托育服务缓解生育“后顾之忧”

2021年07月30日11:20 | 来源:人民网-强国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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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近日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改革服务管理制度,提升家庭发展能力,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继单独两孩和全面两孩政策后,国家宣布实施的三孩生育政策如何对症下药破解“生不起”“养不起”难题,减少家庭后顾之忧?围绕网友关心的问题,人民网“强观察”栏目采访多名专家学者,对优化生育政策进行系列解读。

人民网北京7月30日电 (王绍绍)生了娃谁来带?养不起娃可咋办?……这些问题令很多家庭头痛,也是很多人想生不敢生的根源所在。7月2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的通知,强调促进普惠托育服务发展。

“《决定》提出一揽子配套生育支持措施,尤其是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减轻了养育子女的家庭负担,让那些想生不敢生的家庭有更多安全感。”中国人民大学人口学系主任杨凡在接受人民网“强观察”栏目采访时表示。

视频制作:王雪纯、实习生周海飞

发展普惠托育服务 缓解年轻人生育压力

《决定》提到,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普惠服务。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鼓励国有企业等主体积极参与各级政府推动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居住社区婴幼儿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此外,不久前印发的《“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也明确指出,扩大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

“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在一定程度上能提升人们的生育意愿。” 杨凡表示,在当前生育政策不断宽松的背景下,抑制人们生育意愿的因素主要是社会经济因素,比如孩子的生育、养育和教育成本过高、孩子没人照料、工作和家庭无法平衡等问题。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一大批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托育服务机构,能够降低家庭养育成本,有利于缓解年轻人生育压力。

发展普惠托育服务 市场力量大有可为

公开数据显示,目前我国0至3岁婴幼儿约4200万,其中三分之一有比较强烈的托育服务需求。但是现实供给为5.5%左右,供给和需求缺口还很大。

《决定》提出,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强化政策引导,通过完善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支持政策,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这需要促进托育服务行业更成熟完善,政府和市场需各自发挥力量。”杨凡建议,政府加强行业管理的同时要为行业发展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比如税收优惠、专项补贴、岗位设置等,将其作为社会服务业的重点和优先领域。另一方面,通过市场的力量去解决家庭对社会化托育认同比较低的问题,因为有效的供给能提高认同感,从而创造出更多需求。

杨凡以母婴护理师为例(也叫月嫂),这个职业刚出现的时候,社会认同感也不高,原来照顾孕妇坐月子都是家庭内部成员,后来大家慢慢认识到,母婴护理师能够提供更为专业的产妇护理、婴儿照料和科学育儿等服务,后续还衍生出更多需求。发展到现在,大家对月嫂已经比较接受了。

“同样的道理适用于托育行业。” 杨凡表示,随着行业的发展,当大家逐渐认识到社会托育能够从内容到质量上满足家庭需要、甚至比自己父母照料更专业的时候,对这个行业的认同度自然会提高。

发展普惠托育服务 监管升级势在必行

李女士的宝宝马上快两岁了,她在犹豫要不要把孩子送到社区附近的托育服务机构。“孩子这么小,送到托育机构有点不放心,但工作和照顾孩子又很难平衡好。”李女士一脸愁容。

“有同样顾虑的妈妈不在少数。”杨凡表示,我国托育服务仍处于起步发展阶段。虽然近两年来,我国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的发展速度较快,但托育服务体系仍存在不少短板,除供给总量不足以外,还存在服务模式内容单一、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各种问题。

对于普惠托育服务的发展,加强综合监管势在必行。《决定》指出,各类机构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和规范,并对婴幼儿安全和健康负主体责任。地方政府要承担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登记备案制度、信息公示制度、评估制度,加强动态管理,建立机构关停等特殊情况应急处置机制。

针对当下存在的问题,杨凡认为,应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相关的法规制度,包括机构的服务评估标准,从业人员的准入资格、评价和退出机制,软硬件环境的标准等。此外,可以与信息技术相结合,在普惠的基础上实现托育服务多样化发展,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发展智慧托幼,提高托育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责编:王绍绍、贺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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