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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入市将影响楼市

2020年05月19日18:31 | 来源:人民网-强国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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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5月19日电 (王子侯)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行顶层设计和系统擘画。

《意见》中房地产的有关表述有着怎样的意义和特点?记者采访了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邹琳华。

《意见》提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产权权能,将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创新农村集体经济有效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邹琳华表示,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是个新提法,有利于提升农村资产包括土地资产的利用效率,对于缓解城市建设土地不足有一定的作用。

《意见》提出:“加快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立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探索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深化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

邹琳华认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虽然不能直接用于商品房开发,但长期看仍会对房地产市场格局产生影响。符合条件的农地直接入市,对于城市核心地段的房产,不会形成冲击。但对于城乡结合部的房产,会形成一定的影响。

《意见》提出:“完善城镇建设用地价格形成机制和存量土地盘活利用政策,推动实施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推动土地复合开发利用、用途合理转换。”

邹琳华分析,此举意在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动用途合理转换,对于城市因经济结构变迁而低效闲置的大量工商业地产是个利好。

《意见》提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

邹琳华称,当前住房公积金体系存在资金收益率低等问题,也存在一些取消住房公积金的声音。但住房公积金作为制度安排,可以有效降低购房利息负担,提高员工福祉。住房公积金制度需要改革,但不宜简单取消。

(责编:王子侯、张桂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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