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律协创会会长陈曼琪:香港警方严正执法合情、合理、合法
香港中律协创会会长、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 全国妇联执委陈曼琪
8月16日晚上,香港中律协创会会长、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 全国妇联执委陈曼琪接受了人民网强国论坛的电话采访。面对西方媒体所说的“香港警察暴力执法”,陈曼琪表示,暴力来自暴徒暴力违法行为,警方只是严正执法,警方因应对暴徒的升级暴力及严重性而依法施予合适及合理的应对措施,以维护社会安宁及公众秩序,是合情、合理、合法。
陈曼琪于1991年毕业于在香港大学法律学院,1994年开始当律师,到现在已有25年。对这次机场暴力事件,她认为,这是严重的暴力违法行为,违法、也违反道德标准,损害新闻自由,违法者必须绳之以法,还香港法治及受伤记者一个公道。
您认为香港的法治精神是什么?体现在哪?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切依法而行。不论种族、阶级、政见或宗教信仰,任何人都必须遵守国家宪法、“一国两制”的香港宪制秩序、基本法及本地法律。法律维护公义,公义亦必须彰显于人前。因此,尊重法律,遵守法律,敬畏法律,有效执行法律,独立的审判权,违法必须负刑责,都是香港法治的精神,亦是香港的核心价值及成功的要素。暴力不能凌驾法律。若所有人都在法律框架之下而行,所有持不同意见及价值观的人才能和谐共处,社会才会变得包容、理性及和平。个人的言论、示威及游行自由不是无限制的,必须不损害别人的权利、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及公众安宁。
黑衣人的哪些行为触犯了法律?可能面临什么指控?
涉嫌干犯公众地方行为不检罪、阻差办公罪、袭警罪、非法集结罪、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公众妨扰罪、意图造成身体严重伤害而伤人罪、伤人罪、非法禁锢罪、公开及故意侮辱国旗或国徽罪、暴动罪、刑事毁坏罪、纵火罪。其中,袭警罪最高可判监禁两年,侮辱国旗或国徽罪最高可判监禁三年,非法集结罪最高可判监禁五年,暴动罪最高可判监禁十年,纵火罪最高可判终身监禁。
此次暴力乱港事件对香港的法治精神是否带来冲击?是否会对香港的法治体系带来长久影响?
这次持续两个多月的违法暴力事件,令作为国际法律、金融及安全城市的香港受到了严重的伤害,亦令香港的守法精神及核心价值受到冲击。但只要广大的香港市民向暴力说“不”, 坚守“一国两制”, 香港背靠祖国,一定能修复损伤,为国家的和平发展作出贡献。
您想对黑衣人说些什么?
如果你做了些违法暴力的行为,你知道你自己犯法,你不要再一错再错了,你快点去自首,你还可以回头的,因为法律会让人去更新、会给人机会,如果你自首、认罪,你会获得减刑,相对于人生一世这么多年,如果你今天去自首面对你的惩罚,你之后的人生你可以重新再来,如果不是的话,你一辈子都抬不起头,你这一辈子都不能再重新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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