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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家长应扮演观察者和陪伴者 不该无条件“护孩子”

2014年12月29日10:17    来源:人民网强国论坛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北京12月29日电(张素玲、实习生张业彤)12月24日,北京儿童教育科技发展中心主任、儿童心理专家张娟,亲子教育专家刘勇赫做客人民网育儿宝《育儿大讲堂》, 以“父母如何正确表达爱意”为话题与网友进行了探讨。

 爱和满足是两件事情

    “爱是家长传递给孩子的一种方式,对家长和孩子双方都是一个很明确的方向。而满足是孩子提出来,向家长提要求。”但现实是很多家长和孩子把爱和满足搞混了。

    刘勇赫强调,父母在教育孩子时,首先应对爱和满足有所区分。而家长一味满足孩子的要求,其实是错误的爱,是一种溺爱。

    另一方面,在刘勇赫看来,父母的爱应是无条件的。“家长说,我可以给你买礼物,但必须要满足要求”,类似在奖励孩子时把孩子达到某个要求作为前提的行为,实际上也是给爱赋予了条件。

有些路,只能孩子自己走

    对于某些父母无条件地“护孩子”的行为,儿童心理专家张娟表示,“孩子在成长过程中,有一些心理过程是必须要独自体验的。”

    张娟认为,家长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应扮演观察者和陪伴者,“不是说为了让孩子不受我们所认为不好的影响,去隔绝他的环境,这是对爱的理解偏差。”对于孩子,一个非常安全的成长环境,其实在现实中并不存在。

    那么,当孩子受挫或为某件事伤心时,父母该怎么办呢?

    张娟表示,这时爱的表达是允许孩子伤心,父母陪伴孩子度过伤心的情绪。

表达爱,要尊重孩子的需要

    儿童心理专家张娟认为,孩子脱离母体降生的那一刻,便成为了一个独立的人,有独立的精神、意志和人格。因此父母在表达爱的时候,应尊重孩子的需要。

    在她看来,“12·3珠海公交猥亵事件”中的父亲,就是一味满足自己表达爱的需求,而忽略了孩子的需要。

    那么,不同年龄段的孩子,心理需求又是否相同呢?在研究中,张娟发现,2岁以内的孩子对饮食、身体上的需求会更强烈一些。但随着年龄的增大,孩子的自我意识、独立意识开始呈现,并开始对他人及社会的认可产生兴趣,“比如在学校五六岁的孩子,开始对表现有需求了。”

    在张娟看来,不同年龄段的孩子有着不同的心理需求,但“有一个共通的东西,始终伴随着这些孩子的,就是对爱的渴望。或者把范围扩大一点,我们作为人的渴望。”

    而对于“珠海公交猥亵事件”,亲子专家刘勇赫还表示,对学前阶段的孩子来说,家长的一些语言和行为具有很大的暗示和强化作用。此时,父母更需要把握表达方式的尺度,以免对孩子造成错误的诱导。

 

(责编:张素玲、曹亚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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