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8月22日电(张彪)“上门女婿”就分不到村里土地?对于人民微博网友“@三秦剑剑”通过对话官微反映的该问题,@西安发布 调查核实后回应:已详细了解纠纷缘由,并会尊重法院判决和执行。
8月18日,人民微博网友“@三秦剑剑”通过对话官微反映,自2000年与西安市长安区引镇屈斜村村民屈海清(女)结婚后,“将户口合法迁入该村,现一家四口,10余年了,该村每三、四年调整分地一次,村干部都无视我家合法村民地位,不给我家分地,也不给我家申请批准宅基地”,“前年因村里被征地按村民人头分,我家无份后,我起诉到区法院,法院判决我家胜诉。但至今,村委仍无视法院判决。不给我家分地分款。”
对此问题,8月21日,@西安发布 通过对话官微回应该网友,“经引镇街办核实,网友(赵立刚)的情况属上门女婿。屈斜村村规民约规定:家有男孩,不允许招上门女婿。屈海清还有一兄弟,属于出嫁女,户口应当迁出。因此,村干部和绝大部分村民不能答应其分款分地的要求。赵立刚就分地事已起诉法院,街办、村两委会尊重法院判决,由法院执行。”
@西安发布 的回应收获众多网友点赞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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