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月17日电, 河北省大学生和青年教师“体验省情、服务群众”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2014年寒假河北省大学生和青年教师主题实践网络展示互动与评选活动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河北省大学生和青年教师“体验省情、服务群众”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4年寒假河北省大学生和青年教师主题实践网络展示互动与评选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扩大寒假主题实践活动参与面,充分利用大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实践活动的互动和宣传力度,深化主题社会实践成效,经与人民网协商,决定利用人民网平台,开展主题实践网络展示、互动与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设立主题实践活动官方主页
根据工作需要,设立“河北省大学生和青年教师主题实践活动”官方主页,网址为:http://peopleurl.cn/3IjERr。该主页包括河北高校微家园(http://t.people.com.cn/hbgx)、活动通知、高校实践情况报道、微博互动、图片展示、网络微访谈、网络投票评比等板块。主题实践活动官方主页的主要功能与作用有:
1.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最新活动通知;
2.对我省主题实践活动成效进行展示和宣传;
3.各高校、实践团队总结交流主题实践活动的收获与体会,包括发布各高校的实践情况、实践博文、图片、视频、师生实践日志等;
4.实践队员、广大网友参与主题实践微博互动;
5.省教育厅、人民网组织开展与主题实践相关的评比、网络微访谈等活动。
各高校安排专人负责高校微家园的管理和维护、实践队员在实践过程中的互动和分享,及时查阅活动通知,踊跃参与网络互动,共同分享实践喜悦,总结交流实践经验。
二、网络展示与互动的参与方式
1.学校主题实践活动情况网上宣传、交流
各高校在实践过程中,及时撰写实践活动情况报道(以第三人称撰写,1000字以内为宜)、搜集师生实践日志等。有关材料由校团委审核修改后,以微博形式进行展示和互动,并将内容和人民微博发布链接发送到主题实践活动官方邮箱(hbdxssj@163.com)。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择优发布到实践活动官方网站。
2.学校通过“河北高校微家园”平台(http://t.people.com.cn/hbgx),建立所属高校的微家园平台,完善各项内容,将注册人民微博、参与微博互动的实践团队、实践队员在网络上聚合起来,更好的展示高校社会实践精神风貌。
寒假实践期间,各高校、实践团队/个人均可登录人民微博,参与主题实践活动微博互动。同时,鼓励各分散实践的队员、全体师生及广大网友注册人民微博,参与主题实践微博互动。
(1)创建所属高校“河北高校微家园”主页
各高校团委均可在“河北高校微家园”平台下载“河北高校微家园校园主页创建申请表”,填写相关信息资料后,按要求发送至人民微博指定邮箱mblog@people.cn或发传真至010-65367993进行申请创建。
人民网微博事业部工作人员将根据提交的相关信息,对提出申请学校进行审核通过,并对学校提供的官方微博账号给予一定的后台管理权限,以便于对所属高校主页页面进行设置和管理。
“河北高校微家园”主页将会显示最新的社会实践动态及有关微直播、微访谈内容。
(2)注册、认证人民微博
录人民微博主页(http://t.people.com.cn),或直接登录主题实践官方网站(http://peopleurl.cn/3IjERr),均可注册微博账号。
各高校积极发动有关师生及时注册团队/个人的微博账号,2014年1月25日前,将汇总的账号信息(见附件表格)由校团委汇总后,统一报河北省教育厅思政体卫处(报电子版即可)。省教育厅思政体卫处与人民网将及时对这些账号进行认证。
(3)人民微博互动方式
在主题实践活动官方网站上(登录个人/团队微博账号后)可直接参与微博互动;
或在人民微博主页上(登录个人/团队微博账号后),以#河北大学生主题实践#为关键词发布微博,也可参加微博互动。
微博主要内容为实践活动的工作进展、所见所闻、个人感悟与实践体会等,同时可插入与实践有关的图片、视频等。
微博字数一般为140字以内;字数在140-5000字的,可使用“长微博”进行发布;字数超过2000字的实践日志等材料,由校团委审核把关,报给省教育厅思政体卫处择优发布到主题实践活动专题板块。
3.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微访谈活动
社会实践过程中,将邀请部分实践团队成员做客人民网微博微访谈,在线交流实践活动的收获与体会。参与微访谈活动的具体人选将从微博互动环节表现突出的师生中产生,各高校也可对本校优秀师生进行推荐。
三.网络互动评选活动
主题实践网络互动情况(包括学校实践情况、微家园使用情况、师生日志、微博互动等),由教育厅和人民网进行统计,以此为依据,在主题实践活动官方主页上开展有关投票评比活动。
网络互动环节对表现优异的高校微家园、实践团队、指导教师、实践队员进行表彰:评选出6所微家园建设优秀高校、10支优秀实践团队、20名优秀指导教师、30名优秀实践队员。
1.评选程序
(1)各高校推荐:3月1日前,各高校向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主题实践活动网络互动环节优秀团队/个人”推荐名单;关于微家园建设优秀高校的评选,在人民网“河北高校微家园”已创建所属高校主页的高校均有参评资格,会自动进入投票阶段;
(2)确定候选名单:3月8日前,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高校提交的推荐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出“主题实践活动网络互动环节优秀团队/个人”候选名单,并将相关资料公布在“河北省大学生和青年教师主题实践活动”官方主页上(网址为:http://peopleurl.cn/3IjERr);
(3)网络投票:3月9日起,网友可登录“河北省大学生和青年教师主题实践活动”官方主页,点击“2013年寒假主题实践活动网络互动环节投票”即可参与投票,投票截止时间为3月22日;
(4)专家评审:3月底前,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家评审团进行评审,并结合群众投票情况和评审团评审意见,评选出“2013年寒假主题实践活动网络互动环节优秀团队/个人”及“微家园建设优秀高校”。
(5)表彰与奖励:4月份,在全省主题实践活动总结报告会上,将同时对网络互动参与情况进行颁奖表彰,对评选出的优秀团队和个人颁发获奖证书。并且,主题实践活动网络互动环节的参与情况,将作为全省主题实践活动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审的重要依据。
网络互动评比活动的有关细节,请进一步关注官方主页上的最新通知。
2.参评条件
(1)基本范围:各高校推荐的优秀团队原则上应为2014年寒假主题实践活动省级小分队;参与评选的优秀指导教师、实践队员原则上应为2014年寒假主题实践活动省级小分队的成员;表现特别突出的校级实践小分队及成员也可推荐参评。
(2)参评条件:各高校推荐的团队和个人在寒假主题社会实践活动中应有突出表现,活动成效明显,特别是在主题实践活动网络互动环节有较好表现,如向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了量多质优的实践日志、实践活动图片等,参与了主题实践活动官方网站上的微博互动,有较好的参与效果。
3.具体要求
(1)各高校要根据本校主题实践活动实际情况,向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主题实践活动网络互动环节优秀团队/个人推荐名单”,包括:优秀小分队2支、优秀指导教师2人、优秀实践队员3人。
(2)提交材料:有关推荐表(见附件)各1份。纸质版加盖单位(部门)公章,寄至:省教育厅思政体卫处1317房间(安涛 收);电子版推荐表及推荐的优秀指导教师、实践队员电子版照片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为“某某高校实践活动网络互动环节推优材料”。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月28日,以邮戳和电子邮件上的时间为准。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主题实践活动网络交流与互动环节,将其作为深化大学生主题实践活动成效、拓展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途径的重要载体,积极发动,精心组织,确保主题实践网络展示与互动活动的参与面和实际效果。
联 系 人:省教育厅思政体卫处 周 博
联系电话:0311-66005222(传真)
电子邮箱:hbdxssj@163.com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49号河北省教育厅1320室(邮编:050051)
河北省大学生和青年教师“体验省情、服务群众”主题实践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