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山西汾西“8.24”挖眼案告破了,犯罪嫌疑人确定为受害男童小斌的伯母张会英,已跳井自杀。

小斌被残忍挖眼的新闻传出后,一度群情激愤。张会英的自杀,却将无数“判——她——死——刑——”的声音拦腰斩断,在空气中戛然而止。

事情就此结束了吗?也许我们该问问张会英为什么要这样做。

【张会英是谁】

据报道,张会英的家境不好,丈夫重病,公公瘫痪,全家经济来源就靠她一人,每个月工资不到2000元,得供着家里三个小孩上学。端午节期间,张会英的一个女儿后腰部长了瘤子,治疗花了三四万元,这些钱是借来的。张会英的胆子还特别小,连棺材都不敢看,一旦村子里面死了人,她就不敢出门。

警方确定,张会英的作案动机为老人的赡养问题。据相关人士透露,小斌父母与其伯母一家曾共同赡养瘫痪老父,两个家庭曾因赡养老人的问题发生过矛盾。不过,张会英的弟弟否认了这一说法。

张会英是否因此作案暂且不论,但农村老人的赡养,的确是一个巨大的社会问题。

@练霓裳527:也就千几百的纠纷,但这女人的女儿看病花了好几万、男人受伤失去劳力、公公瘫痪,生活重担压到一个女人身上,不疯才怪!“穷”是根本。

@猪妈兔兔丁:很多人可能无法理解家长里短的事引发命案,但我觉得一点不奇怪。很多中国农村的人口挣钱艰难,文化和道德素养确实很低,导致他们对赡养老人所需付出的钱财看得极重,打骂虐待老人都不在话下,一时冲动报复亲属的孩子一点不奇怪。

【不曾停止的纠纷】

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进程的加快,农村老人的赡养问题已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因赡养引发的矛盾纠纷逐年增高,仅以河南省清丰县为例,2011年,该县人民法院受理赡养案件545起,占总数的13%。儿女拒不养老、老人被赶出家门的新闻也比比皆是。究其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点:

>>分家产不公。农村老人大多会在子女成家后,便将自己全部的财产分给子女,今后生活依靠子女供养。这样就会导致子女错误地认为,分家产是子女赡养老人的前提。一些子女以父母偏心眼、分家不公为由拒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一些子女认为应按财产的份额确定赡养义务,多得财产多尽义务,少分财产少尽或不尽义务。

>>不照料晚辈。在我国农村,由于子女长期在外务工,便将孩子的饮食起居、上学接送、日常管护等全部推给家中老人。如果老人们在几个子女中处理不当或稍失公平,个别子女会认为长辈“一碗水不端平”,厚此薄彼。

>>不继承遗产。现实生活中,有的子女以放弃遗产的继承权为理由,拒绝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

这几条原因都站不住脚。赡养老人和分家产是各自不同的法律关系,赡养是子女对父母履行的法定义务,分家产是纯粹的财产关系;祖父母也不是孙子孙女的监护人,对于孙子孙女是没有法定抚养义务的;在继承遗产的问题上,继承权可以放弃,而赡养义务必须履行。

有些老人的确“偏心”,可能将家产全给了儿子,却希望女儿来养老。这种情况虽然很令人无奈,但情理之中,法理之外,子女不能因此就对老人不闻不问。

【养老之殇何解?】

据统计,我国的老人当中60%是在农村,也就是说农村的老人大约有一亿左右。他们不像城里人有养老金,只能寄希望于子女赡养。《中国乡村妇女生活调查》的作者吴治平曾明确指出,农村家庭养老的模式存在着很大的道德风险,一旦子女不孝,老人就失去了生活来源。

而另一方面,以种田为生的农村人,收入微薄,往往自顾不暇,赡养老人实在有心无力。“挖眼案”就是这一问题的极端表现。解决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最根本的还是国家和政府要从社会保障制度上来保障老人的权益。

目前,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按照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原则,由中央或地方政府对基础养老金给予全额补贴,在农民60岁的时候可以领取至少55元的基础养老金。这对农村老人来说,已经是破天荒的喜讯了,但我们必须看到,这点钱和城里人的养老金比起来,差距足有几十年。在农村养老方面,政府部门要做的还有很多。

吴治平指出,农村的养老还需要组织团体的力量。每个乡镇可设一个福利机构,将农村留守妇女组织起来,照顾农村老人。使老有所养,壮有所用。还可组织老人们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农活或手工工艺,来增加院里的收入。

【结语】

幼童被挖眼令人心惊,凶手的张会英的处境又令人沉默。农村养老,是个不容忽视的沉重课题。背负着这块巨石一步步前行的,不应只是个人。(何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