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2月19日电 河北省大学生和青年教师“体验省情、服务群众”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2013年寒假主题实践活动网络互动环节优秀团队、优秀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开展2013年寒假主题实践活动网络互动环节优秀团队、
优秀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扩大寒假主题实践活动参与面,深化主题实践活动成效,根据《关于印发<2013年寒假河北省大学生和青年教师“体验省情、服务群众”主题实践活动方案>的通知》(冀教政体〔2013〕3号)和《关于开展2013年寒假河北省大学生和青年教师主题实践网络展示与互动活动的通知》(〔2013〕1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利用人民网平台,开展2013年寒假河北省大学生和青年教师“体验省情、服务群众”主题实践活动网络互动环节优秀团队、优秀个人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程序
1.各高校推荐:3月1日前,各高校向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主题实践活动网络互动环节优秀团队/个人”推荐名单;
2.确定候选名单:3月8日前,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高校提交的推荐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出“主题实践活动网络互动环节优秀团队/个人”候选名单,并将相关资料公布在“河北省大学生和青年教师主题实践活动”官方主页上(网址为:http://peopleurl.cn/ze7nui);
3.网络投票:3月9日起,网友可登录“河北省大学生和青年教师主题实践活动”官方主页,点击“2013年寒假主题实践活动网络互动环节投票”即可参与投票,投票截止时间为3月22日;
4.专家评审:3月底前,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家评审团进行评审,并结合群众投票情况和评审团评审意见,评选出“2013年寒假主题实践活动网络互动环节优秀团队/个人”各若干支/名。
5.表彰与奖励:4月份,将对评选出的优秀团队和个人进行表彰,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二、参评条件
1.基本范围:各高校推荐的优秀团队原则上应为2013年寒假主题实践活动省级小分队;参与评选的优秀指导教师、实践队员原则上应为2013年寒假主题实践活动省级小分队的成员;表现特别突出的校级实践小分队及成员也可推荐参评。
2.参评条件:各高校推荐的团队和个人在寒假主题社会实践活动中应有突出表现,活动成效明显,特别是在主题实践活动网络互动环节有较好表现,如向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了量多质优的实践日志、实践活动图片等,参与了主题实践活动官方网站上的微博互动,有较好的参与效果。
三、表彰与奖励
1.活动将最终评选出:
2013年寒假河北省大学生和青年教师“体验省情、服务群众”主题实践活动网络互动环节优秀团队6支,各奖励价值500元购物卡或手机充值卡;
2013年寒假河北省大学生和青年教师“体验省情、服务群众”主题实践活动网络互动环节优秀指导教师10名,各奖励价值250元购物卡或手机充值卡;
2013年寒假河北省大学生和青年教师“体验省情、服务群众”主题实践活动网络互动环节优秀实践队员20名,各奖励价值150元购物卡或手机充值卡。
以上奖励经费均由人民网提供。
2.在全省主题实践活动总结报告会上,将同时对网络互动环节的优秀团体和个人行颁奖表彰。并且,主题实践活动网络互动环节的参与情况,将作为全省主题实践活动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审的重要依据。
四、具体要求
1.各高校要根据本校主题实践活动实际情况,向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主题实践活动网络互动环节优秀团队/个人推荐名单”,包括:优秀小分队1支、优秀指导教师1人、优秀实践队员1人。
2.提交材料:有关推荐表(见附件)各1份。纸质版加盖单位(部门)公章,寄至:省教育厅思政体卫处1317房间(安涛 收);电子版推荐表及推荐的优秀指导教师、实践队员电子版照片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为“某某高校实践活动网络互动环节推优材料”。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3月1日,以邮戳和电子邮件上的时间为准。
3.各高校要做好宣传与发动工作,确保更多师生了解本校寒假主题实践情况,确保更多人参与网络投票工作,确保主题实践活动效果最大化。
联 系 人:省教育厅思政体卫处 安涛
联系电话:0311-66005203(传真)、13513122006
电子邮箱:hbdxssj@163.com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49号(邮编:050051)
附件:1. 2013年寒假主题实践活动网络互动环节优秀团队推荐名单
2. 2013年寒假主题实践活动网络互动环节优秀指导教师推荐名单
3. 2013年寒假主题实践活动网络互动环节优秀实践队员推荐名单
河北省大学生和青年教师“体验省情、
服务群众”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