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2月19日电 (记者张庆成)近日,网友“河北杨勇”在强国论坛上帖,反映其父亲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去世,当地交警部门认定死者负主要责任,家属不服,要求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公安部交管局对事故责任进行重新认定,但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却拒绝受理。今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人民网“政在回应”栏目记者发来回复,表示当地交警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结果是依据行政法规赋予的行政职权所做出的,不属于人民法院委托鉴定事项的范围。该院所做并无不当。
“河北杨勇”发帖认为,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肩负着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使命,在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等方面负有重大责任。但在判决书中公然宣称,人民法院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对道路交通事故重新认定于法无据,是应当委托却不予委托,属于以权压法、以言代法!
对此,人民网“政在回应”栏目的记者联系了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三门峡市中院就此事回复表示,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但该死者家属并未在规定的限期内复议,且也没有提交充分有效证据推翻该事故责任认定书。此外,死者家属称事故现场是对方驾驶员所伪造,也没有拿出有效证据。所以,原判将事故责任书作为定案证据并无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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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庆成、房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