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2月14日电 (记者 贺迎春 张庆成)近日,网友“魯尼納尼”在强国论坛上反映,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对其寄去的《案件质量问题投诉信》不理不睬,据此向该院纪检部门投诉举报,纪检部门亦不予受理。今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向人民网“政在回应”栏目记者发来回复,说明了缘由:“审判管理办公室属于人民法院内部管理工作,不对外接受当事人的来信来访。”
“魯尼納尼”在帖子中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对我寄去的投诉信不理不睬,我据此向该院纪检部门投诉举报,纪检部门亦不予受理,违反了《法官行为规范》第七十条、第九十条规定,请自行纠正。”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回复中感谢网友对该院工作的关心与监督,并回复,我院受理涉诉信访工作的部门是立案一庭,如有涉诉信访材料请向立案一庭反映。当事人如对生效判决不服的,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我院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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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庆成、房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