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5日讯(记者 赵松刚 通讯员 陈玉珠 周浩)5日,奎文区的陈先生反映,他在一家4S店内购买一辆汽车价格为8万。商家称交9.7万元可办理购置税、保险、牌照费“套餐”,并赠送导航灯赠品。但后来发现,这些赠品也是要交费的。
5日,家住潍坊市奎文区的陈先生说,他在奎文区健康街附近一家4S店购买一辆汽车,当时销售人员告知陈先生,裸车价格为8万元,如加上购置税、保险、牌照费等则为9.7万元,9.7万元的购车费中包含导航、贴膜、地垫等赠品。陈先生权衡一番后,认为9.7万元的购车费用比较合算,遂一次性交清车款9.7万元,并于当天由销售人员协助办理了购置税、保险,挂了牌照,然后领到赠品后满意而归。
回家后,陈先生拿出购车的一系列发票准备整理一下,但大体算了一下价格后感觉不太对劲。陈先生发现,净车款8万元,购置税、保险、牌照费等为1.4万元,合计9.4万元。那么,另外0.3万元呢?陈先生恍然大悟,原来所谓的“赠品”实际是自已掏了3000元买的。
陈先生找到4S店销售人员,对赠品问题表示置疑,并要求退还赠品费用。销售人员解释:双方在购车合同中已经约定,消费者交付全部车款,包含办理购置税、保险、牌照等费用。由销售人员进行上述手续办理后,才享受赠品。这是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进行的交易,不存在多收取赠品费用问题,无法退还赠品或费用。3月,陈先生感觉受了欺骗,投诉到奎文区消协,要求处理。
消协人员受理陈先生的投诉后,对购车合同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发现,双方合同中约定了购车价格,并逐项列明费用。但是所赠物品仅有清单,并未列明价格,应属免费赠送,消费者陈先生的要求是合理的,经销商应退还多收到的3000元赠品费。经协调,4S店退还给了陈先生3000元。
奎文区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很多消费者在购车时,与经销商签订购车合同,没有仔细查看合同条款及内容。所谓的汽车“套餐”,看上去便宜,但可能会存在潜在消费。消费者在购车时,要在合同文本上列明各项条款,并约定好双方责任义务,不要嫌麻烦而忽略细节,合同签订完毕,要仔细审查约定内容,方可签字认可,以免造成由购车合同导致的消费纠纷。
(来源: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