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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成政府采购商品高于市价

2013年02月26日02:33    来源:北京日报    手机看新闻

  本报讯(记者 童曙泉)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昨天联合发布了2013年《法治蓝皮书》。研究显示,通过对公开信息的查询统计,政府采购的1.9万件可比对商品中,有80%商品的采购价格高于市场价格,一共多花2000多万元,政府采购最常见的协议供货价格“水分”非常大。这背离了政府采购制度“少花钱多办事”的设计初衷。

  协议供货即通过政府公开招标确定供货商和协议产品,然后通过谈判等方式签订供货合同。研究者获取的部分省级政府部门2012年1月至9月的11.93万件协议供货商品成交记录中,排除市场无零售、涉密、不便比较商品(公车、公务软件、印刷品等),研究组对其中19020件商品进行了市场价比对。结果显示,只有3830件政府采购商品的价格低于或等于市场价格;15190件商品高于市场价格,占比对商品总数的79.86%,支出则占总数的85.68%。其中,56.1%的商品高于市场平均价1.5倍以内;1.5%的商品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3倍以上,主要是计算机移动存储设备、照相器材、办公耗材等。

  “1.9万件比对商品,政府采购共花费了9260万余元。”课题研究人员透露,“如果按照市场价格购买,可以节约2074万余元。”这就是说,政府每花100元采购经费,其中有22.4元是“冤枉钱”。

  此外,对比淘宝网、京东商城等检索信息,某地方政府采购的一部台式电脑,单价高达98730元,是同型号设备市场价格的37倍。“这样的采购太离奇。”研究人员说。

  相对协议供货价格虚高,中央政府采购网公布的集中批量采购商品(85963件)更实惠——其价格全部低于市场价,总采购费用1.85亿余元,比市场价格(1.91亿元)节省了约600万元。

  然而,中央部委以及26个省、直辖市的政府采购网站,除两家主动公开有效成交记录,其余均不提供或不同时提供采购的商品型号、具体配置和对应单价等关键信息,让公众很难进行市场对比监督。“研究中,还有13家地方省级政府最终拒绝了依申请公开信息。”研究人员说。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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