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 徐志翔
16日,浙江省杭州毛源昌眼镜有限公司董事长金增敏在微博上爆料称,温州市瑞安仙降街道一河流工业污染严重,如果环保局长敢在河里游泳20分钟他就拿出20万。17日,中新网记者采访了温州瑞安市环保局局长包振明,他告诉记者,该河流是受生活垃圾的污染,并非工业垃圾,环保局今后将加大垃圾收集力度,在农村设立指定的垃圾存放点。(据2月18日《钱江晚报》报道)
新年刚过,“悬赏治污”一词有点热。其实,这种“悬赏治污”也并非今年才有的,过去媒体也时有报道。难道我们的环境保护部门非得等到“悬赏治污”的悬赏令下来才治污吗?
贴出“悬赏治污”榜是逼出来的智慧,如果我们相关部门把防污治污工作做在前,还需要“悬赏治污”吗?“悬赏治污”只能热闹一阵子,真正可靠的路径还是要靠应有的机制发挥作用。
首先,凡能“悬赏治污”的,不是企业的老总,就是农村的种植、养殖大户,因为他们能拿得出不菲的“悬赏金”。那些没有经济实力的农民、居民,即便他们处在“水深火热”之中,也没有这个能力悬赏相关部门治污,处处都用重金“激将法”,代价不可谓不高昂。
再说,“悬赏治污”给公众一个感觉——没有钱就没有好的生活环境。管好环境是我们政府责无旁贷的事,如果都要等有钱人来“悬赏治污”,看来人人都想和企业家做邻居了,如果不能,那只有整天和垃圾、污染物为伍了。
说到底,“悬赏治污”并不靠谱,也是一种讽刺。相关部门应从“悬赏治污”中读出百姓对正常生活环境的迫切要求,读出自身应有的责任和作为。
(来源: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