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人们认识到个人是历史的主体,是历史变迁的最为活泼的因素。古人受天命论、英雄史观的支配、影响,编写史书就将撰写帝王将相等大人物的传记放在重点位置,所以在素称史学发达的中国,传统史书以人物传记为主要内容。
古代史书凸显人物传记,令人生出史书几乎等同于人物传记的感觉
传统史书的体裁,大体上是纪传体(如“二十四史”)、典志体(如“十通”)、编年体(如《资治通鉴》)、纪事本末体(如《明史纪事本末》)、地方史志(一统志及省府州县志)和族谱(玉牒、家谱)等类型。纪传体,即以人物传记为主要体裁,“二十四史”的开山之作《史记》,包含本纪、世家、列传、八书、表(世表、年表)几种体例,本纪实际是帝王传记,司马迁说“纪者,记也,本其事而记之,故曰本纪”。唐代史学理论家刘知幾在《史通·本纪》云,“列天子行事,以本纪名篇”,道出本纪是帝王传记特质。世家是以家族成员为范围的个人传记,列传是一个个的个人传记,表中的诸侯年表是片段的人物传记,因此所谓纪传体,基本上是人物传记史书。地方志的体例为记(地方大事记)、传(职官传、乡宦传)、志(风土志)、表(选举表、科举表)、图(地图、衙署图),它向纪传体史书体例靠拢,人物传及人物史料占据了图籍的大部分篇幅。典志体史书,是叙述王朝典章制度的,虽亦记录人物活动,不过缺少传记,唯郑樵《通志》例外,有世家、宗室、列传、载记诸种类型,全书二百卷,列传就多达一百三十卷。编年体、纪事本末体史书记载事件,有人物活动,然非人物传记。族谱,主体是宗族成员的谱系和个人传记。统观各种体裁的史书,叙事体例、内容,在典志体之外,人物传记占据突出地位,尤其是人们讲到传统史书,常常是指“二十四史”的“正史”,更令人生出史书几乎等同于人物传记的感觉。
传记以及片段传记有很多类型,因体裁、题材之异,大致可以分为这样几类:传记、碑传文、年谱、序记、自撰文、其他体裁,每类之中仍因体例关系,还有不同。体裁表现内容,史书及人物传记体裁的多样性,能够容纳各种传记内容,能够记录完整的传记及其资料。
官修史书和方志中,立传的多为上层社会成员;而族谱、笔记、碑传文中有三教九流各色人等
史书人物传记究竟写了些什么样的人,不妨以记载人物传记最多的正史、方志、族谱来说明。
官修史书为历史人物写作传记,是根据人们的社会地位和社会影响来决定取舍的。正史写皇帝及其家族成员,有宗室传、皇子传、公主传、后妃传;皇室外的贵族有外戚传、公侯传、大臣传;高等文士有儒林传、文苑传;忠义人士有忠义传;反面人物有贰臣传;官方伦理主导下的楷模人物有义士传、烈女传。由这些传记名目不难看出,正史书写的人物是达官贵人和官方认定的平民义夫节妇,且大多数是社会上层人物,社会下层则少得可怜,被淹没在贵胄官僚之中。
方志写当地管理者——地方官,本地名贤,即出仕中央和其他地方的大大小小官员,本地有名的、有功名的读书人,真正意义的处士、名士、绅衿,表现突出的平民男女。所写的官员,虽有高官,不过以中下级官员为主,在级别上比正史人物要低得多,绅衿也多系进不了正史儒林传、文苑传的,节义男女亦复如此。当然,他们都是地方精英。
今日保存的族谱,也即明清以降的族谱的人物传记,小部分是精英人物,大部分是平民百姓营生有成而重义者、苦节的孝道男女。
总起来看,正史、方志、族谱传记传主的社会身份,是贵胄大小官员平民男女皆有,若是比较这三种体裁的史书,可知正史记录全国性高身份者,被方志立传者是高身份中次一等的人,都属于社会上层,族谱传主则多系社会下层人物。正史、方志是官修的,或官方认可的,是史书的主体,所以说史书的人物传记是社会上层人物的传记。在传统社会里,下层人物不配有传记,乾隆朝国史馆立传标准就是明证。再说,自撰年谱者有之,而不敢写作的大有人在,原因就是人物自家认为不配有年谱,更不必说有传记。如今观念不同了,人人都可以有传记,族谱中普通人的历史记录,自然可以视作传记或传记资料。
有一部《中国通史》说:“旧史大量地写人物传记,其所持的观点是有错误的,但对写人物传记的重视是可取的。”弃置评论古代史书的史观不谈,指出传统史书关注人物传记写作,是反映史书实际的。写人物传记是好传统,应当继承。近代史家亦有仿照传统史书写人物传记的,罗尔纲的《太平天国史》,内含叙论、纪年、表、志、传五部分,自认为就是一部《太平天国人物志》(《太平天国史·自序》)。当然,事情不在于形式,而在于内容,故今人依然重视人物传记的写作、出版与阅读。(作者为南开大学社会史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
(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