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敏飞
“严禁人畜入内,违者责任自负”。因为垃圾桶上刷着这句12字的警示语,将毕节市七星关区何官屯镇推到了舆论的漩涡中。何官屯镇镇长就喷制不当警示语在微博上致歉,表示将认真汲取教训。(12月20日《潇湘晨报》)
一个多月前发生在毕节的5名儿童闷死垃圾桶事件,的确是一起公共安全事件。对其进行反思、检查,继而出台必要的“应对措施”,皆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但这种“应对”,无疑应以完善公共安全为“重任”,可毕节市何官屯镇采用的应对之举,居然是在垃圾桶上喷上“严禁人畜入内,违者责任自负”警示语。正如网友调侃所言,小孩不识字,畜生不识字,这样的“标注”,不仅没有积极意义,还显现出行政作为的简单粗暴。
显然,一句“人畜不得入内”的警示语,是一种推卸责任的态度,即把政府本该完善公共安全的责任,一股脑儿全推给垃圾桶,一把全推给警示语,似乎想表态说:我们都已经给出警示,那就不归我们管了。如此对待公共安全的态度,如此不负责任的说法,出自政府官员之手,的确难以理解。
推卸责任暂且不谈,如果警示语言辞稳妥点,似乎也难引发争议,可一句“严禁人畜入内”,将“人”与“畜”并列在一起,无疑有悖常理,谁见谁愤怒。如此警示语,与当年“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侮辱性词汇又有何区别呢?
反思公共安全时,不宜简单粗暴,更不应推卸责任。将垃圾桶上喷上“严禁人畜入内,违者后果自负”的警示语,显然就是不该有的做法。要真正将公共安全落到实处,就应当最大限度排除各种安全隐患,尽最大可能查处每一个安全死角。唯此,才是对生命的尊重与敬畏,也才有真正的公共安全可言。
如今,镇长为此道歉担责,但平心而论,镇长的道歉不过是将事态拉回到“原点”,对公共安全的真正反思其实才刚刚开始。
(来源:湖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