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行"下屬買古董 被人用工藝品詐騙90萬

2017年08月22日10:03  來源:正義網
 
原標題:"不懂行"下屬買古董 被人用工藝品詐騙90萬

為還巨額高利貸,一男子緊密策劃、精心布局,召集三人一同詐騙90萬元。經巴林右旗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提起公訴,巴林右旗人民法院對四被告進行判決后,四人提起上訴,赤峰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過審查,維持原判。

鄒某系赤峰市紅山區人,在赤峰市開了一個工藝品廠,以銷售燒制工藝品為生,平時喜好賭博和交易古董。鄒某近年因過度沉迷於賭博,在外欠下巨額高利貸,債主天天上門逼債,為還外債絞盡腦汁。2015年的某一天,鄒某看到自己廠裡燒制的工藝品瓷器,心中便產生以工藝品冒充古董實施詐騙的想法。

姜某系遼寧人,平時喜歡收藏古董。2015年末,姜某委托張某幫助其尋找有收藏價值的古董。張某恰巧與鄒某相識,告訴鄒某自己老板想收買古董,詢問鄒某有無古董可賣。鄒某認為,這是難得的詐騙機會,便謊稱自己朋友手中有價值約三百萬的古董正想轉手。此后,鄒某與張某一直電話聯系古董買賣,直至2015年12月份,張某與鄒某談好來巴林右旗大板鎮查看鄒某手中的古董。鄒某為了不讓張某發現其要賣的為工藝品,特意約張某在傍晚去一處樹林裡查看古董,張某因從未接觸古董,便輕信鄒某所說,回到遼寧告知姜某鄒某所賣古董為真品,姜某決定與張某等人來大板購買鄒某手中的古董。

鄒某與張某約定於2015年12月12日在巴林右旗境內見面,並在上石村附近進行交易。為了能使買主陷入圈套,鄒某緊密策劃、精心布局,在進行交易的前一天雇用王某的轎車來到大板鎮,並聯系曹某后去巴林右旗查干諾爾鎮上石村採點的路上將欲實施詐騙的過程告訴了曹、王二人,二人同意后給二人分好工。由王某事先開車拉著假古董到交易地點附近一個溝內藏匿,曹某事先到上石村村口附近藏匿,待鄒某取走假古董后王某負責通知曹某開著裝有警燈的車輛出去攔截買主車輛。鄒某交給曹某500元錢和一個LED燈,交代其租完車后在車上安裝LED燈,等交易完,假裝警車攔截買主車輛,好讓自己趁機逃跑。曹某在大板鎮一家租車行租了一輛越野車,並聯系了三人。同時鄒某又聯系到李某,讓其充當假古董賣家,至此整個詐騙過程已安排妥當,隻待買主上當受騙。

2015年12月13日夜間,姜某、張某等人如約來到大板鎮。鄒某接到張某的電話,得知張某等人快到大板鎮的消息后,給曹某、王某打電話,通知二人開車到事先安排好的地點等待消息,曹、王二人迅速到達指定地點等待行動。張某、姜某等人到達大板鎮后,在巴林右旗醫院門口與鄒某和李某商談古董交易價錢,雙方約定由買方先預付90萬元錢,待買方與鄒某拿著古董去往遼寧省鑒定古董為真后再付90萬元。

雙方談完價錢后,張某帶來的司機郝某開著車載著鄒某、李某、張某等人去了巴林右旗查干諾爾鎮上石村。鄒某按著事先設計好的步驟,把藏在王某車上的假古董拿走,王某電話通知曹某實施攔截。鄒某與張某完成了交易,張某將錢交給了鄒某,鄒某把錢遞給李某,李某拿著90萬元現金先行離開。至此,一切都按著鄒某設計好的情景順利進行著。交易完,鄒某、張某等人開車欲返回大板接姜某,等車開走沒多長時間,曹某與其找的三人開著裝有警燈的車輛出來攔截了郝某的車,鄒某在車上大聲喊“警察來了!”便拿著假古董下車借機逃跑了,張某也跟著下了車跑了,曹某等人佯裝追捕鄒某,與鄒某碰面后佯裝抓捕了鄒某。張、郝二人發現鄒某被警察抓了后因害怕就躲了起來。鄒某讓曹某將其車上的三個人送回大板,自己坐王某的車返回大板,曹某將其車上的三個人送回大板后,鄒某讓曹某去接了李某,鄒、曹、王、李四人在大板鎮南轉盤處碰面后,給了曹某和李某每人1萬元錢,后與王某開車返回了赤峰市,到赤峰市后,鄒某給了王某4000元錢,要求其不要將此事告訴別人。

該案被害人姜某於2015年12月28日將案件報案至巴林右旗公安局,巴林右旗公安局經過審查,於2016年1月4日立案進行偵查。鄒某、王某分別於2016年2月25日、4月7日被抓獲歸案,曹某與李某於2016年3月7日到巴林右旗公安局投案自首。

巴林右旗人民法院經過審查,認為該案4名被告人均犯了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鄒某有期徒刑十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判處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四年零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判處被告人曹某有期徒刑四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被告人曹某、李某、王某提出上訴。赤峰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過審查,認為原審法院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証據確實、充分,定罪准確,量刑適當,裁定駁回上訴,維持了原判。至此,該案4名被告人均已為他們的行為付出了代價。

(責編:董菁、畢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