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河南省紀委與省工商業聯合會進行的專題調研中,民營企業家們在為當前反腐敗工作點贊的同時,也談到了企業家要在政商關系新生態中扮演積極健康的角色,恪守“君子之道”。(中紀委監察部網站 6月6日)
一直以來,政商關系都可謂是最奇妙的關系,可謂剪不斷理還亂。早在古代,政商關系便捆綁在了一起,不過當時的模式比較簡單,政府壟斷鹽鐵、礦山、海貿等暴利行業,或授予商人經營,或直接被官員佔有。這樣的模式制造了無數的財富神話,漢代桑弘羊,宋代淮揚鹽商,明代崛起的晉商,清朝十三行的伍秉鑒便是其中佼佼者。
十八大以來,隨著一批批官員落馬,不良“政商關系”更是為人詬病。國家能源局原局長劉鐵男、全國政協原副主席蘇榮、鐵道部部長劉志軍、山西 “塌方式腐敗”……毫不夸張地說,每一位落馬官員背后都有商人的影子。
官商關系究竟要如何處理?因為復雜,所以很難回答。這既是一個價值觀的問題,更是一個技巧性問題。曾有人比喻二者關系為“離不開,靠不住”,這無疑是對二者最為恰當的描述。地方政府要發展經濟當然離不開企業,企業要獲得資源與成長,必然需要尋求政府支持。只是,這種關系之間,必須有一條鮮明的底線,一旦跨越了公共利益的紅線,這種關系必然將走向危險的邊緣。
習總書記強調:“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賓,而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要劃出公私分明的界限。這並不是要“官”、“商”形同陌路,不相往來。而是要建立“君子之交”、“相敬如賓”的健康合理的政商關系。官有權,商有錢,官商健康合作,絕不是僅僅靠其中的某個群體。純潔的政商關系中,“一個巴掌拍不響”, 而是要靠雙方的良性互動。
首先是官員要遵紀守恪守為官之德。當官干什麼?當然是為人民服務,在政商關系中,就是為商人服務,這就要處理好權力與市場、權力與企業的關系,不能讓商人像乞丐一樣從政府官員手上討權力。要擺正自己的位置,嚴格尊守黨紀國法,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貧,經得起誘惑,不要想著把手中的權力套現,拿權力交換商人手中的金錢、美色,打著“官商合流”的旗號,做著“官商勾結”的買賣。
作為商人來說,要恪守君子之道。商人當然是尋求利益最大化,但君子愛財取之有道,要自覺按規矩辦事、守住道德底線,充分利用政策優惠,用心經營,而不是為貪圖利益鋌而走險,行賄送禮,最終害人害己。
當然,構建官商關系新常態,更關鍵的是要通過全面深化改革,厘清權力邊界,使政府更好發揮宏觀調控作用,使企業行為更加自主規范,唯有如此,政商關系才能進入良性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