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晚,西安最低溫度15℃,小雨,微風。在回家的路上,樂樂墜入一口直徑約30厘米,深約40米的荒井裡。黑暗,寒冷,這個年僅兩歲零四個月的孩子倍感恐懼,他放聲大哭。井外,上百人為營救他焦頭爛額﹔網上,全國無數人時刻關注著他的安危。22日14時5分,落井20個小時后,樂樂被消防隊員雙手抱出,現場沸騰了。(5月23日《新京報》)
所有的人都在關心營救的20個小時裡,大家都干了啥?這種關注點的出現是好奇心驅使的。在筆者看來,更應該把焦點轉移出這20個小時的營救。畢竟營救工作已經結束,比深挖20個小時營救正能量更重要的,則是反思。換言之20個小時之外才是安全的命門。
其一,為何還有“琢井喝水”?這個問題似乎有點荒誕,有人認為筆者是不食人間煙火的人,“琢井喝水”自然是生活的需要。可是在一個現代化的時代裡,這種原始的喝水方式,也是服務缺位造成的。建設布局合理的自來水管網,是政府的職能之一,為何不能安裝自來水?即使是因為農村偏僻,耗資巨大,但是,在幾個村建立一個水塔式的供水管網,打造一口深井,供幾個村的村民使用,應該不是技術難題。
其二,為何沒有“安全攔網”?這種喝水方式,是當地村民的習慣,即使從尊重生活習慣的角度,允許這種生活方式存在,但是政府監管部門依然有構建安全設施的義務。正如孩子的爺爺說的一樣,對於這樣的水井,大人都知道躲著走,怎奈孩子沒有這樣的意識。那麼,給這樣的水井加上一圈安全柵欄,防止小孩落井,不是應該主動做的事情嗎?
其三,為何孩子“半夜落井”?在農村,孩子多是被放野馬的,深更半夜的,一個兩歲多的孩子落入井口,這樣的家長是不合格的,最起碼沒有盡到監管的義務。每年夏季都會出現很多關於孩子的悲劇,有溺水的,有觸電的,這些悲劇發生在農村的比例很高。這說明一個問題,對於成年人來說,在孩子監管上的責任心是不高的。看看一起起溺水事件,有多少家長能擺脫責任?
男童落井,20個小時的營救,讓我們看到了有關部門的主動擔當,也讓我們看到了感動。問題是,如何避免這樣的悲劇,才是最為重要的。這其實是一個復雜的社會問題。對於有這種飲水習慣的地方來說,政府有責任有義務,去減少隱患,要拓展自來水管網鋪設范圍,要對這種井口加裝安全裝置,更應該對沒有盡到監管義務的父母,有懲處的辦法。
請把目光轉移出營救的20個小時之外,這才是社會安全的重點。
文/郭元鵬
(來源: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