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選自《出版史上的一段故事——<金瓶梅><查泰萊夫人的情人>出版發行的感想 》一文
一
最近接朋友來信,談到他正在研究《金瓶梅》,想弄明白毛澤東同志為什麼多次要求高級干部讀《金瓶梅》。而且,他還搜集到胡喬木同志一封信,也是談《金瓶梅》的。胡喬木信中的意思是說,對《金瓶梅》這部書應該做實事求是的評價。毛澤東談《金瓶梅》,坊間傳說版本頗多,較為具體的就有五次,准確與否,沒有看到原件,但大體是可信的。胡喬木的信我是知情的,因為他的信是寫給新聞出版署的。當時我正好負責這方面的具體工作,所以,了解這封信的來龍去脈。而且,我手頭就有這封信的復印件。喬木同志信原文如下:
關於勞倫斯的《查泰萊夫人的情人》一書在西方文藝界評價的歷史,請參看最近出版的世界文學名著叢書《兒子與情人》一書的譯后記,該書似是外國文學出版社所出。
關於中國的《金瓶梅》,我想看看人民文學出版社所出的刪節本(該本比鄭振鐸節本刪節更多),如還能找到,也可和鄭節本作一比較,以便對此節本做出公正的評價和妥善的處理。當然,即使有控制地發行(?)節本,也會為全本推波助瀾,這是件難辦的事。但是從長遠說,這樣一部開《紅樓夢》先河的文學名著,國外爭相翻譯,學者爭相研討,出版方面決不能隻當作淫書一禁了之,都得想出一個恰當的方針。為此,請設法把兩種節本找給我。
二
很明顯,喬木同志這封信的重點是談《金瓶梅》。 在談《金瓶梅》之前,他先說《查泰萊夫人的情人》,大概也是對兩部書遭遇的某些相同之處有所聯想吧?
喬木同志說,“請參看最近出版的世界文學名著叢書《兒子與情人》一書的譯后記,該書似是外國文學出版社所出。”外國文學出版社曾是人民文學出版社的另一塊牌子。我查看了人民文學出版社的出書目錄,也請教了最后一版2011年4月印刷的《兒子與情人》一書的責任編輯 。她幫我仔細查詢,結論是並沒有以外國文學出版社名義出版的“世界文學名著叢書”本《兒子與情人》。可能是喬木同志記錯了。后來從網上覓得 一冊1987年以外國文學出版社名義出版的《兒子與情人》, 方知喬木同志記錯了叢書名字,它不叫“世界文學名著叢書”而叫“二十世紀外國文學叢書”。書后確實附有譯者之一陳良廷的“譯后記”:《勞倫斯和他的<兒子與情人>》。
《兒子與情人》的“譯后記”,多談的是勞倫斯的履歷和創作的成績,關於《查泰萊夫人的情人》的軼事,可能因為在世界文學史上屬於人所共知的常識,並沒有多談。
《查泰萊夫人的情人》是二十世紀最具爭議的世界名著之一,曾被認為傷風敗俗而在一些國家遭禁。其實,當時的英國社會之所以不容這本書,說它“傷風敗俗”,主要是因為一個貴族女人與其獵場看守人發生了關系,產生了愛情。這種男仆和女主人,跨階級的婚外情,在當時英國上層社會無異於亂倫,嚴重顛覆了現有的社會秩序,所以被社會所不容。如果查泰萊夫人與同一階級的人產生婚外情,即便是偷情也是很平常的事。
另外,作者大力描寫工業社會的物欲橫流,美麗的大自然和古朴的人文傳統在遭受工業發展的蠶食,人的本性遭到摧殘,自然、本真、激情、生命遭到扼殺,勞倫斯在這樣一個思想基礎上寫出的贊美、同情主仆愛情的故事,顯然是不符合當時社會的主流價值觀的,遭到圍攻與迫害也就不足為奇了。
但隨著時代的發展,勞倫斯終於得到社會承認。F.R.利維斯說:勞倫斯是“我們時代最偉大的文學天才,英語文學中的大作家之一。”《20世紀歐美文學史》一書說:引起軒然大波的是書中的一些露骨的性愛描寫……其實這部作品寓意確是嚴肅的,主旨仍是譴責資本主義工業化和機器文明對人性和生機的摧殘,探索實現身心統一的兩性關系以求得新生的途徑。
勞倫斯僅僅活了四十四歲,很短暫,但他寫出了不同凡響、影響巨大的《兒子與情人》、《戀愛中的女人》、《虹》和《查泰萊夫人的情人》等十多部長篇小說(還有七部中篇小說、六十多篇短篇小說和大量詩歌和劇本)。正如他的夫人所說:“他所看到、感覺到和知道的,他都寫在了作品之中,給予了自己的同胞。他留給我們的是生命的壯麗,是對於更多更多生活的希望……一份崇高而無法計量的禮物。”
三
再說《金瓶梅》。其實,盡管談“金”色變,以至於像喬木同志這樣高級的領導干部,都專門寫信關注對《金瓶梅》一書的評價與出版,但學術界,卻從來沒有輕視這樣一部書。因為這部書的價值非他書可比。首先是因為它改變了中國小說以講故事為主、以情節發展引人入勝為長的局面。比如在《金瓶梅》之前的《三國演義》、《西游記》、《水滸傳》,不是歷史大事、英雄人物,就是民間久已流傳的故事,而《金瓶梅》則以寫人物為主,刻畫人物復雜的性格和心理活動,特別是描寫了普通人的日常生活,展示了平凡人的世俗生活欲望,這就開創了中國的白話世情小說的先河,很了不起。從這個意義上說它具有“劃時代”意義。這也就是喬木同志所說“開《紅樓夢》先河”的意思吧?另外,這部“詞話”寫的西門慶本是一個破敗戶,但他“開著個藥鋪”,“發跡有錢”,“交通官吏”,已非舊式地主。他以市民身份,經商致富,與官府狼狽為奸,成為一種新的政治力量,客觀上反映了那個時代--明代萬歷年間市場經濟的發展,資本運作的形態。官場勾結、權錢合作,動搖和破壞了封建社會秩序。因此,這部書就有了特殊的意義。有人說,《水滸傳》寫的是政治,《金瓶梅》寫的是經濟。當然不能這麼絕對,不過倒說出了《金瓶梅》一書的特殊貢獻。
盡管《金》書與《查》書在內容與遭遇上有某些相同之處,但兩部書還是很不同的。前人早有評論。
郁達夫1934年在《讀勞倫斯的小說——<查泰萊夫人的情人>》中曾這樣說:
我們試把中國的《金瓶梅》拿出來和他一比,馬上就可以看出兩國作家的時代的不同,和技巧的高下,《金瓶梅》裡的有些場面和字句,是重復的,牽強的,省去了也不關宏旨的﹔而在《查泰萊夫人的情人》裡,卻覺得一句一行也移動不得。他所寫的一場場性交,都覺得自然得很。
林語堂在《談勞倫斯》中則說:
我不是要貶抑《金瓶梅》,《金瓶梅》有大膽,有技巧,但與勞倫斯不同--我自然是在講他的《查泰萊夫人的情人》。勞倫斯也有大膽,也有技巧。但是不同的技巧。《金瓶梅》是客觀的寫法,勞倫斯是主觀的寫法。《全瓶梅》以淫為淫,勞倫斯不是以淫為淫。這淫字別有所解,用來總不大合適。……《金瓶梅》描寫性交隻當性交,勞倫斯描寫性交卻是另一回事,把人的心靈全解剖了。在於他靈與肉復合為一,勞倫斯可說是一反俗高僧、吃肉和尚吧。因有此不同,故他全書的結構就以這一點意義為主,而性交之描寫遂成為全書藝術之中點,雖然沒有像《金瓶梅》之普遍,隻有五六處,但是前后脈絡都貫串包括其中,因此而飽含意義。而且寫來比《金瓶梅》細膩透徹。《金瓶梅》所體會不到的,他都體會到了。在於勞倫斯,性交是含著一種主義的。這是勞倫斯與《金瓶梅》之不同。
他們的評論也許有一定道理。但他們比較的重點都在性描寫方面的差異,對於二書的社會背景,作者主觀上或客觀上對社會的認識或暴露,並沒有多少涉及。話再說回來,我想也正因為這兩本書各自的特點,它們同樣被查禁的遭遇,當然也還有其他方面原因,使出版者、整理者趨之若?。《金瓶梅》在中國則同樣是引發各種議論甚至批判的熱點。越不許出越神秘。越神秘越想看。於是,越有賣點。結果是,一本過去一向視為“禁書”的《金瓶梅》,卻出版了任何書都沒法相比的諸多版本,很是有趣。據我的統計,《金瓶梅》一書在1949年之后的出版情況大致如下:
足本(全本)方面,主要有三個本子
1957年,《新刻金瓶梅詞話》,線裝2函21冊,收入原版插圖200幅,當時定價40元。因為規定很嚴,隻限售省部級以上高官、少量高校和科研單位正教授以上人物,年齡要在45歲以上,每部書都編上號,而且來購買時還要出示單位証明信。所以炙手可熱,得到一部真覺得“三生有幸”。此書1991年重印,規定依舊,定價則漲到1200元。它是詞話本,因為它保留有明代說唱文學的特色,學者認為它最接近原著,所以認為很有研究價值。據說最近重印,定價已到3000元。
1988年8月,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了《新刻繡像批評金瓶梅》,是影印的,4函36冊,每回有2幅插圖。學術界稱之為說散本。在歷史上它經過文人改寫增刪,去冗就簡,所以文字比較通暢。書中包括大量的眉批、旁批和夾批,是有用的資料。
第三個足本是山東齊魯書社1989年6月出版的《新刻繡像批評金瓶梅》。這是這一版本出版以來第一個排印本,閱讀方便,定價便宜,175元一套。且因它也附有原版200幅插圖,貨真(內容一樣全)價實(便宜)。
潔本(刪節本)方面:
1.最先出版,也是影響最大的當推1985年,人民文學出版社出版的《金瓶梅詞話》刪節本。戴鴻森校點。此書平裝三冊,定價12元。有木刻插圖36幅,共刪去19,174字。
2.《張竹坡批評第一奇書金瓶梅》,山東齊魯書社1987年10月出版。精裝兩冊,附陳全勝所繪彩圖。全書共刪去10,398字。(此為張評甲本)
3.《新刻繡像批評金瓶梅》,浙江古籍出版社1991年9月出版。刪節本。該社計劃出版《李漁全集》,該書 第十二、十三和十四卷為李漁評點的《金瓶梅》。出版社以此為由,申請出版。全套《李漁全集》共20冊,定價400元。要買三冊《金瓶梅》,就得花400元買20冊的《李漁全集》。
4.《皋鶴堂批評第一奇書金瓶梅》,吉林大學出版社1994年10月出版。全書2冊,每回有校記注釋。刪節本,未寫明刪去的字數,刪節處均以“……”標示。(此為張評乙本)
5.《金瓶梅詞話校注》,岳麓書社1995年8月出版,系以日本1963年的大安株式會社影印的版本為底本,刪節本。
6.《金瓶梅會校會評本》,中華書局1998年3月出版,內部發行。系以中華書局所藏清代刊刻的第一奇書為底本。該書是對人民文學出版社1985年5月版戴鴻森校本、崇禎本、張評甲本三書的會校,刪節處同原書。書后的校勘記中匯總了詞話本、崇禎本和張竹坡第一奇書的文字。
7. 《金瓶梅詞話》,人民文學出版社2000年10月出版,精裝二冊,另配以插圖若干幅。全書共刪4300字,售價96元。刪減比其他潔本為少。
我把新中國1949年成立以來,有關《金瓶梅》的出版情況羅列於上。從中可以看出,對《金》書的出版大家很熱衷,總是能夠找到重要的理由要求再出一個版本。幾十年累積起來居然出版了十數個版本。但總的來說,大家都遵紀守法,先報告,經批准再出書。而且採取了區別對待的辦法。一是給研究者看的,有價值的足本﹔銷售有嚴格規定。二是給一般讀者看的,盡管刪除文字多少不等,但也都做了“清潔”處理。當然,其中也有很個別的出版單位,不能“遵紀守法”,甚至出版改編給青少年看的《金瓶梅》故事。但這種情況確實是個案,反映出《金》書出版確實在經濟上有好處,於是甘冒違紀之險。(楊牧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