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當比賽被宣布暫停時,TOM的球正好陷在了沙坑內,他根據規則6-8c的要求作好了球標並將球拿起。當第二天比賽恢復后,他發現沙坑已被場地工修整過,他的球標被移動了,而且很明顯他原來的球位也被平整過了。此時他應當如何處理?
答:TOM必須在盡量接近原來的地方恢復球此前的位置狀態並放置球(球依然是陷在沙坑內的)。如果原來的位置狀態是一個腳印,重新作一個腳印是必需的。可是,恢復初始狀態
也要視具體狀態而定。球員就沒有必要重新放置散置障礙物或恢復諸如被場地工清除的沖刷過的地方或臨時積水。
當比賽暫停時,球員不是一定必須被要求恢復中止前同樣的位置狀態。自然因素如風、雨和水會將狀態變好或變壞。而上述的例子是被場地工改變的,不是自然因素。
下列情況如何處理?
問:TOM在比賽暫停后將在沙坑內的球作好球標並將球拿起。當第二天比賽恢復時,場地工並沒有修整沙坑,但TOM的球標被風或水移動了,如何處理?
答:如果球此前的位置可以准確地確定(如球陷入的痕跡依然存在),他就在這個位置放球。如果地點已無法確定,他必須在盡量接近原來的地方拋球(規則20-3c)。如果此前是個好位置,那拋球的結果可能會變壞,球員此時沒有得到同樣球位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