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選手們不清楚比賽結果時應該怎麼辦?
問:在俱樂部舉辦的比洞賽中,克雷格和布賴恩在離開第18洞球洞區時以為比賽結果是平局。他們繼續加洞,布賴恩在第20洞勝出。此后,兩人均發現實際上在打完18洞后克雷格是“一洞領先”。此種情況應當判誰為比賽的勝者?
答:布賴恩獲勝。在比洞賽中,如果球員之間發生疑問或爭議,任何申訴必須在該比洞賽中的任何球員在下一洞發球區打球之前提出(規則2-5)。在上述時間之后提出的申訴均不予考慮,除非是基於提出申訴的球員前所未知的事實或他被對手提供了有關在該洞所打杆數的錯誤信息。因此,上述事件不在此列——球員只是判斷錯誤——在其中任何一人在第19洞開球后比賽即以平局論。以此類推,如果克雷格和布賴恩在18洞后平局的情況下,結果被錯誤地報告為布賴恩一洞勝,如果沒有發生提供錯誤信息的情況,那麼,布賴恩獲勝的結果將成立。
由於在比賽結束后沒有提交正式積分卡(規則6-6僅在比杆賽中實行記分),上述混亂在比洞賽中是很有可能發生的。(比洞賽中)球員隻需報告結果而非逐洞的成績。當然,每一位球員攜帶一張積分卡以防發生爭議也不失為一個好主意。
遇到以下情況該怎麼辦?
問:當18洞比賽結束時,布賴恩稱他成績領先,而克雷格則說他倆的成績相同。管理委員會收集場上比賽成績的証明,但卻不能確定到底誰的成績領先。這時,管理委員會應該怎樣做?
答:建議委員會採取讓兩位選手重新比賽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