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记者昨天从财政部获悉,我国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将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全面实行,原则上现阶段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硕士生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博士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0000元。
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日前印发了《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明确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及目前已按规定实行收费政策的研究生,暂执行原收费政策。
意见同时指出,我国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包括建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制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制度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制度,完善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及完善减免学费、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根据意见,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我国现有的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将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范围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
三部委负责人表示,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各项政策措施,从制度上可以保证研究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总体上不会增加研究生经济负担。
(来源: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