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汪昌莲
武汉媒体近日报道,当地一段姓客户投诉:工商银行关山一服务网点当年为拉客户,在未要任何个人资料的情况下,为其办理了一张学生卡。5年后的今天,这张被激活但从未使用过的卡,信用额度仅1分钱,可欠费却达到547.98元。
据银行方面介绍,小段的这张卡自激活之日起,就与银行建立了借贷关系,虽没有透支过钱,但需要支付一定的年费,所欠的547.98元,是由年费和滞纳金形成的。
看起来,这似乎合乎银行的规定。但一张信用额度仅为1分钱的卡,不仅缺乏为客户提供消费便利的善意,反而用年费给客户布下了“信用陷阱”。
银行提供信用卡服务,收取一定年费无可厚非。但是扩展业务时,为多拉客户而模糊规则,人为设置“信用陷阱”,甚至故意“屏蔽”风险;在客户利益受损之后,又以银行有规定等理由来推卸责任,难免会透支银行信用。
这类现象并非个别。有些银行,不但拉客户时乱办卡,而且收费也有一些不合理之处。例如,使用信用卡透支消费1万元,按时偿还其中的9999元,按照银行全额罚息的规定,这所欠的1元钱,一个月的利息就要120多元。若未按时还款,还得收取不低的滞纳金。
客户遵守信用规则当然是必须的,但是银行的规则更应该公正和透明,这是各家银行包括监管部门亟待解决好的问题。
(来源: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