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文韬
【观点】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公民道德宣传教育,完善规范立法,提高国民素质。
【背景】
国民文明素质高低、公共行为规范与否,关系到国家形象、民族声望。近年来,我国经济实力持续增强,国际地位不断提高,但是,一些国民的素质并没有随之相应的提高。公共场合大声喧哗、乱插队,旅游景区乱刻字,过马路时闯红灯、翻越栏杆,随地吐痰,随手乱丢垃圾,捣毁公共设施,侵占公共财产等不文明行为随处可见。党中央历来重视道德建设,始终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但由于我国国情特殊、人口众多,提高国民素质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谢子龙认为,提高国民素质,首先要抓源头,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国民教育中,通过学校教材、企业文化、影视剧、文明宣导语等多角度教育,培养国民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整体改善社会风气。完善规范立法,建立奖惩制度,尽快出台专门规定公民文明素质的教育法规,让扶危济困、助人为乐者的合法权益时刻得到保障,让不道德、不文明行为得到处罚,特别是让不择手段、非法牟利者的行为受到严惩。同时,出台与之配套的监督、教育机制,除对不文明行为惩罚外,还要对不文明者进行曝光、教育、说服和帮助。鼓励社会自发成立“志愿者协会”、“道德银行”等公益组织并探索此类公益组织的长效机制,强化社会对公益服务的尊重,为公益人在自身需要帮助时及时获得回报提供可能的途径和渠道,免除公益人遭遇困难时的后顾之忧和奉献后的“失落之感”。 (本报北京3月7日电)
(来源:湖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