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当下社会愈发扩大的贫富差距,财富的拥有者们怎么看,富裕群体和财富应该在社会经济发展中起到什么作用?日前,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向笔者谈了自己的看法。
客观看待财富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笔者:当前,改革开放的受益者——先富阶层和富裕群体日益壮大,您作为广大非公经济创富群体的代表之一,怎么看待这些富裕群体和财富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刘汉元:的确,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领域的快速发展,广大人民群众财富意识觉醒、创富意识增强、财富快速积累,先富阶层和富裕群体日益壮大。
但由于种种原因不少人将社会财富积累与正确的财富观念相脱节,加上对这个群体的作用和价值缺乏正确的理解和舆论引导,对他们中间极小部分人的是非和瑕疵不断放大,部分人甚至把对财富的负面情绪转化为对富裕群体的不满与仇恨,时间久了,负能量多了,就可能本末倒置,这对今天和未来的中国来讲,都是不应该出现或存在的现象。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回顾非公经济与先富群体的整个发展历程,无不伴随
各种质疑和争论,时至今日,代表创富群体的广大非公经济参与者依然经历着犹豫、彷徨与困惑。与之相随的,是一些社会主流意识相当长时期内对非公经济的偏见,甚至一度担心发展“非公”会被认为“右倾”,担心保护私营企业主合法权益会被认为“立场不稳”,因而该放开的不敢放开,该支持的不敢支持,该鼓励的不敢鼓励,伴随着“恐私、轻私、限私、打私”的观念和“宁左勿右”、“宁紧勿宽”的思维定势和时代烙印,非公经济执著而艰辛地走到今天。
随着法律、政策和市场环境不断改善,非公经济从零开始,在获得自身发展的同时,更为社会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据统计,截至去年,我国登记注册的民营企业达1059.8万户,注册资金达29.8万亿元。GDP贡献方面,民营经济占比超过60%;解决就业方面,民营经济已成为我国就业主渠道,1992年至2012年的20年间,我国民营企业平均每年提供就业岗位达800万个,占新增就业岗位的80%,国企下岗人员中近70%在非公经济领域实现了再就业;税收贡献方面,2012年民营经济纳税总额已占全国60%以上。另据统计,民营经济提供了我国70%的技术创新、65%的发明专利和80%以上
的新产品,成为我国自主创新的重要源泉。
30多年来,我国民营经济用仅占社会资源1/3的比重,创造了我国GDP2/3的增长,这个进程中,成千上万的非公企业家在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勤奋工作,努力创造,开发、研制、生产出大量优质产品,并将“中国制造”、“中国创造”推向世界。
同时,非公经济在追求商业利益、践行商业使命的同时,也始终体现着高度的社会责任,在汶川、玉树地震,舟曲泥石流、芦山地震等各种重大自然灾害中,非公经济群体涌现出大量可歌可泣、感人肺腑的先进事迹和先进人物,以汶川地震为例,仅全国工商联旗下8000多会员企业,累计捐赠款物即达70多亿元,为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提供了重要支撑,这在财富贫瘠的30年前,即无法做到更无法想象。
给财富一个空间才能创造更多财富
笔者:您认为应该如何对待这些财富,尤其是非公企业家们的“私人财富”?如何让这些财富去创造更多的财富?
刘汉元:首先,要让财富广受法律保护和社会尊重。对私人财富的充分保障是一个法治国家的基本标志,只要不是通过违规、违法手段所得,财富就必须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国家就必须通过法律来确保个人财产保护制度和产权界
定更加清晰,强调合法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近年来,一些地方先后发生了针对部分非公企业家的暴力伤害甚至杀戮事件,无论出于什么原因或给以怎样的结论,如果任由社会对财富的这种仇视扩散和蔓延,将严重打击富裕群体的发展积极性,挫伤国内非公经济的发展热情,导致非公经济下的财富群体对社会公平和人身安全的怀疑和担心,出现不得已之下大量资本的外迁或转移,从而导致国家经济发展失去支撑,失去民心凝聚和社会稳定大局,甚至还会直接危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
因此,只要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创造和获得的合法财富,国家和政府都应当保护、支持和鼓励,并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创造财富、积累财富、尊重财富,同时进一步加大立法和执法力度,切实保护好包括非公企业家在内的所有社会公民的合法权益及合法财富。当然,对那些官商勾结、贪污腐败等违法行为,应予以依法惩处。
其次,要引导和营造良好的财富观念。非公经济作为我国经济建设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需大力发展,坚定支持,并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地为民营企业的发展创造更大空间,提供更好的环境和更多、更平等的市场机会,真正营造
有利于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政策环境和舆论氛围,大力传播发展非公经济和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意义,引导全社会建立起正确的财富观念,鼓励大家在伟大“中国梦”的指引下,使整个社会形成努力创造财富、合法拥有财富、大胆使用财富的浓厚社会氛围及健康、阳光、积极的财富心态,从而尊重并激活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动力。
事实上,近年来人们一听到任何有关富人群体的负面信息,就不分青红皂白地鸡蛋石头一起扔。需要指出的是,今天有人仇富,明天这些人也富不了,仇富的结果,不等于把富人的衣服扒了就可以穿在仇富者身上,只有社会允许、鼓励和支持富人更富,让财富去寻找更多投资、发展机会,放手让富人去创造更多财富,创造更多税收,提供更多就业机会,低收入者才会逐渐跟着富裕起来,社会才会更繁荣、更和谐。
第三,要正确看待社会贫富差距。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建设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刚解决温饱,部分家庭甚至仍然生活在贫困线下,这样的客观存在并不等于过去的发展错了,也不等于过去30年响应党的号召、积极参与并推动国家经济发展的广大非公经济的建设者错了。邓小平同志倡导“先富”带“后富”并实现共
同富裕,这就决定了无论先富还是后富者,都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我国是人口和地域大国,各地资源、产业、发展基础不同,自然、地理、交通条件千差万别,要实现全国齐步走和同步富裕,既不现实更不科学,没有这样的基础和条件。
因此,就目前存在的贫富差距和发展不均衡问题,不是富人攫取了穷人多少财富,而是受各种主客观因素影响,部分地区和群体还没能跟上国家和社会发展步伐,尤其是先“过河”的富裕群体还需要一个带后富“过河”并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这是无法回避的现实和阶段性现象。
在此过程中,国家必须引导树立全民财富荣誉感,要持续鼓励和倡导民众尊重财富、创造财富,只有给财富一个空间,给创造财富的群体一个空间,建立正确的财富观念,建立合理的财富秩序,社会才能创造更多财富,国家也才能拥有更多财富,从而实现民富国强。如果当今社会都用有色眼镜看待财富,看待拥有财富这个特殊群体,让财富无处可藏、无处可去,中国只会失去和减少财富;只有在全社会让财富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得到合理配置和使用,我国就会充满财富,贫穷也会变得富有,真正的共同富裕才会有依存的物质基础,国家繁荣富强才有前提条件。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