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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取经小组的罪案

2013年08月11日13:50    来源:羊城晚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西游”取经小组的罪案

  文史

  □徐仁河

  究其实质,与其说《西游记》是唐僧师徒朝圣取经之行,不如说是五个苦刑犯的解禁自赎之旅。

  《西游记》里,唐僧犯了什么罪?文中,如来道:“圣僧,汝前世原是我之二徒,名唤金蝉子。因为汝不听说法,轻慢大教,故贬汝灵转生东土……”原来是轻慢佛法,才被贬下凡间成为玄奘法师、唐朝和尚。“轻慢佛法”,这是何罪名?笔者想来,大家由于理解的层次和参悟的级别差异,对佛经有不同的理解和看法,以致产生争议什么的,在所难免。因为这,被贬下凡尘,从神佛降为凡人,金蝉子也够冤的,和岳飞、窦娥都有的一拼。金蝉子如果有罪,充其量属捺不同政见的思想犯、政治犯。这种在野蛮时代用于思想文化专制的“思想犯”和“文字狱”,想不到会在歌颂众生平等的西方极乐世界里隆重上演。

  孙悟空所犯之罪自然不必细说,他闯龙宫、砸地府、大闹天宫,端的是颠覆国家政权罪无疑。他的惩处也最重,绑在降妖柱上,刀砍斧剁,枪刺剑刳;火部众神,放火煨烧;雷部众神,以雷屑钉打;“八卦炉”中,文武火煅炼。如此仍不能消灭猴子的肉体,甚至导致他重出江湖,二闹天宫。最后还是如来出面收拾残局,将其压在五行山下,无期徒刑五百年。悟空在玉帝眼里,是个不折不扣的犯有武装叛乱罪的反革命分子。当然,他意图颠覆的政权是不是伟大光荣正确,则不在本文讨论的范围之内。

  猪八戒说严重点是“强奸未遂”,或者“猥亵妇女”。无非因为醉酒摸了下嫦娥姐姐的纤纤玉手,居然因为这,堂堂的天蓬元帅就贬作人间的野猪精猪刚鬣。当然猪八戒犯的罪已是前世,他已经投胎做猪了嘛。就肉体而言,他已经为此执行了死刑。假如当初预料后果这么严重的话,嫦娥的手再香,香过人间的“红烧猪蹄”,天蓬也应是毫不起念的吧。

  沙和尚所犯之罪是“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当无疑义。但此罪名,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这些要件,沙僧似乎都没有达到。但是谁叫他摔掉的是玉帝老儿的珍爱呢。纵算犯有此罪,最高责罚不过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沙僧受罚之前,贵为卷帘大将,不小心打碎了一个什么叫做琉璃盏的东西,竟然惹得玉帝勃然大怒把他打了八百,贬下界去,充军发配流沙河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又教天神七日一次,将飞剑来穿胸胁百余下方回。这些个罪名和刑罚,加诸老实巴交的沙和尚身上,失当得实在太过离谱。

  小白龙原来是西海龙王敖闰的三儿子。龙王三太子纵火烧了殿上玉帝赐的明珠,触犯天条,犯下死罪。又是玉帝的宝物,跟沙僧的遭遇如出一辙。但令人讶异的是,玉帝把明珠赐给西海龙王、小白龙的父亲。那东西归属权自然是龙王,儿子不小心弄坏了老子的东西,也犯得上死罪吗?只有一条理由或许可以站得住脚:玉帝的宝贝是暂时寄存在龙王那里的。原因或许是玉帝怕放在身边不放心,被小偷窃走;又或者玉帝想赐给自己心仪的小三、小四什么的,忌惮王母的醋罐子太酸,故而请龙王转赠。如果上述理由成立的话,小白龙又如何撒泼火烧明珠?其实,也很好解释。玉帝看中的应当是龙宫美眷,比如小龙女什么的。这个小龙女说不定就是小白龙的未婚妻什么的,于是白龙小帅哥一怒之下当了纵火犯。从实质上说,小白龙犯的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之“纵火罪”。可是如此定罪,或将涉及高层领导的隐私。不得已,给小白龙加了个莫须有的“忤逆”罪。

  唐僧师徒五人之罪名凿凿,似乎十恶不赦、严惩不贷,可是那些给他们戴上枷锁的人就执法如山、一身正气吗?

  观音把如来给的三个金箍,私下藏了两个,当有“职务侵占罪”的嫌疑。如来千方百计引佛法东渡,恐怕一定程度上涉嫌“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那么多的神仙属下、胯下坐骑私下凡间,为非作歹,那些神仙们犯的是“失职罪”;而后悟空制服妖怪要打杀时,他们又气喘吁吁赶来制止,这是如假包换的“窝藏罪”、“包庇罪”!玉帝到凤仙郡没吃上斋饭,罚该地三年不雨,这不是“滥用职权罪”、抑或“玩忽职守罪”又是什么?如来弟子上门给人念经超度亡灵,索要事主每家三斗三升米粒黄金白银。如来还说他们忒卖贱了,叫后代儿孙没钱使用。这其中,恐怕也是和“贪污贿赂罪”搭得上边的吧……

  所谓“天条律例”,严刑酷法,无出其右,唐僧师徒为之受尽折磨。可是那些制定天条的人、或跟权力走得很近的人,怎么就不在受罚之列了呢?!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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