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母亲举着“我喜欢我同性恋的女儿和她的妻子”的标语牌
最高法院的判决,让旧金山一名同性婚姻支持者欣喜异常
美国同性婚姻地图:
蓝色为支持合法化的州,红色为反对合法化的州,蓝红相间为双方势均力敌的“摇摆州”
在美国加州旧金山市,2013年6月26日清晨七点,数百人聚集在市政府大厅内等候最高法院法官的亮相,他们中大部分是同性恋者。
同样是在这个大厅里,2004年2月14日上午,时任旧金山市长的纽森宣布为一对同性伴侣颁发结婚证书。这是美国历史上第一对领取结婚证书的同性恋伴侣。她们是年逾八十的民权及女权运动推动者菲莉斯·莱恩和德尔·马丁,她们相爱了52年。
如今马丁已去世,89岁的莱恩和现任加州副州长的纽森、旧金山市长李孟贤、市府律师丹尼斯·赫雷拉等市府官员都出现在当天的聚会上。她们跟在场的同性恋群体一起等待着最高法院的裁决。
最高法院的裁定终于传来,随着首席大法官的一槌定音,最高法院最终以5-4裁定,禁止给予同性婚姻联邦福利的《婚姻保护法》违宪。同时,最高法院还将加利福尼亚州同性婚姻禁令——“8号提案”发回该州下级法院,指示其驳回这一案件,为加州的同性婚姻合法化打开大门。
在听到这个消息之后,旧金山市政厅爆发出阵阵掌声和欢呼声,同时也有人流下了激动的眼泪。旧金山的首位华人市长李孟贤感叹道:“这是美国人民历史性的一天。”
1.
总统们的祝福
奥巴马说:“对那些为争取平等待遇而奋斗的情侣们和同性婚姻的支持者们来说,这是一场胜利,美国会因此变得更加美好。”
“我是贝拉克·奥巴马,我要谢谢你,你们应为今天取得的胜利感到骄傲。”6月26日,正在非洲访问的美国总统向国内打了一个越洋电话。这通电话不是打给他在国内的幕僚的,而是打给了一位84岁的老人。这位老人的名字叫艾迪斯·温莎,是一名女同性恋者。
艾迪斯·温莎曾经是IBM公司的一名程序设计员,她跟自己的加拿大伴侣克拉拉·斯拜尔在一起生活了42年。2009年,斯拜尔去世,给温莎留下了一大笔遗产。根据美国法律,如果温莎嫁给了一个男人,她将无需缴纳遗产税;但因为温莎的伴侣是一个女人,纽约的法律不承认温莎这种的跨国同性婚姻,因此她不得不上缴36.3万美元的遗产税。因此,温莎认为《婚姻保护法》存在歧视,从而提起了诉讼。美国最高法院于今年的3月26日接手了此案,经过三个月的辩论、审理,6月26日最终裁定传来,温莎胜诉。一直关注着该案件的奥巴马在第一时间向温莎表示祝贺。
奥巴马在出访非洲的“空军一号”上发表声明说:“这对那些为争取平等待遇而奋斗的情侣们来说是一场胜利;对于某些孩子来说,他们父母的婚姻将被法律认可;对于一个家庭来说,他们终于将获得同等的尊敬以及应得的法律保护;对于同性婚姻的支持者们来说,他们最想看到的就是自己关心和爱护的人可以受到公平的对待,美国会因此变得更加美好。”
6月27日,美国前总统比尔·克林顿和妻子希拉里·克林顿也一起发表了声明,支持最高法院的裁决。声明中写道:“通过推翻《婚姻保护法》,法院承认歧视任何群体将是我们组成更美好婚姻的努力产生倒退。我们赞赏为这一天的到来不懈奋斗的人士的努力,祝贺温莎女士取得的历史性胜利。”值得一提的是,前一天被宣布违宪的《婚姻保护法》正是1996年由时任总统的克林顿签署通过的。
2.
多年前的胜利
安东宁·斯卡利亚大法官预言,最高法院的判决将不可避免地促使司法系统许可同性恋婚姻
整整9年以前,2003年的6月26日,美国最高法院正式宣判了一桩对主张同性恋平等权利的人来说是重大胜利的案件。在这项案件中,美国最高法院裁定“劳伦斯诉德克萨斯州案”中的反鸡奸法违宪。
1998年,约翰·盖德斯·劳伦斯和泰伦·加纳因在德克萨斯州休斯敦的公寓内发生同性性行为而被警察逮捕。根据该州刑法第21条第六款(a)项,劳伦斯两人的行为被认定为犯罪。劳伦斯不服判决,一路上诉至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并在终审判决中取得胜利。在当时,安东宁·斯卡利亚大法官就对最高法院的这一判决表示强烈反对,并预言最高法院的判决将不可避免地促使司法系统许可同性恋婚姻。斯卡利亚大法官一语成谶,此事过去不到5个月,马萨诸塞州最高法院援引“劳伦斯案”的判定,裁定该州宪法保护同性恋结婚。
美国主要的同性恋权利组织在“劳伦斯案”判决后做出了一项集体决定,即放弃联邦诉讼。他们已将目光聚焦于策略性地选择州最高法院。美国公民自由协会男女同性恋权利项目主任马修·克尔斯于2004年写道,“要赢得同性伴侣婚姻的最佳方式是我们要在将案子送到美国最高法院前尽可能在许多州胜诉。”
尽管同性婚姻获得认可的逐渐增多,但还没有达到大家一致认同这一理念的地步。因此这些权益人士在等待时机将案子送达最高法院是明智的。这条同性恋权利统一战线一直维持到2009年,被加州的一个州宪法修正案——也就是文章一开始提到的“8号提案”——打破了。
2008年11月,关于“8号提案”的争论再次激起反同性恋婚姻和支持同性恋婚姻两派无休止的斗争。这项提案将加利福尼亚州内婚姻关系的定义也仅限定于异性之间,这等于是否定了同性婚姻。2008年11月4日,“8号提案”在加州的全民公投中以52%的投票率获得通过,并于次日正式生效,加州政府不再向同性伴侣签发婚姻证书。
在当年的那场公投中,“8号提案”的支持派与反对派在投票战中各花费了3580万美元和3760万美元,是截至当时全美各州资金最高的投票提案,其花销超过以往除了总统选战外所有的拉票战。投票结果产生后,加州及全美其他地方都发生了游行与抗议。随后,加州的两对同性伴侣继续向该提案发起挑战,指控其违宪。
关于同性恋权利的议题,再次走进了最高法院的大门。
3.
两大律师联手出战
奥尔森和博伊斯以历次判例所肯定的平等保护和正当程序原则作为武器来应对这场诉讼,最终在最高法院获胜
西奥多·奥尔森和大卫·博伊斯是美国两名最知名的老牌律师。奥尔森是老牌共和党人,曾担任里根政府的司法部长助理,其任内曾帮助里根终结校车接送政策。他也曾帮助共和党弹劾克林顿,并做过布什政府的副检察长,任职期间多次在最高法院为布什的战时政策作辩护。奥尔森的办公室中摆放着55支白色羽毛笔,代表着他在联邦最高法院的55次出庭辩护——他赢得了其中的44次。
而博伊斯则被誉为华尔街王牌律师,擅长反垄断官司。他曾在美国诉微软垄断案中担任司法部的辩护律师,在那场法庭辩论之后,比尔·盖茨称:“Boies几乎将微软彻底摧毁。”在2007-2008年,博伊斯代理了“万事达诉维萨卡”一案,最终迫使维萨卡联盟庭外赔付万事达联盟40亿美元。凭借此案,博伊斯在2005-2008年四度蝉联“年度最佳商业诉讼律师”称号。
更为巧合的是,奥尔森和博伊斯曾是全美最瞩目的一对律师“冤家”。在2000年总统大选诉讼中,奥尔森作为小布什的辩护律师,与戈尔的辩护律师博伊斯在最高法院展开唇枪舌剑的辩论,造就法律史上的经典对决。2009年,这两位律师界的领军人物联手在加州联邦地方法院提起诉讼,为同性恋者的婚姻权展开辩护。
在“8号提案”通过以后,同性恋婚姻支持者迅速发起数个诉讼以求推翻此修正案。2009年5月26日,加州最高法院在裁决“8号提案”合宪,但同时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2008年5月15日至2009年5月26日之间结婚的18000余对同性恋者的婚姻关系被认定有效。这个判决结果对同性恋者及同性恋婚姻支持者显然是个沉重的打击。于是,就有了奥尔森和博伊斯的出马再战。
在美国,婚姻立法是各州的事务,联邦并不干涉。目前50个州中44个禁止同性恋婚姻,6个支持。但在1996年,国会通过了《婚姻保护法》,在总统选举中得到同性恋者大力支持的克林顿总统签署了该法案。《婚姻保护法》要求所有联邦机构对同性恋婚姻一律不予承认。这样一来,在涉及诸如家庭报税,补贴等方面的事务时,那些在允许同性恋婚姻的州中取得婚姻关系的同性恋者就会在联邦面前“离婚”,变成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人。这就是奥尔森和博伊斯所要面对的现状。
但奥尔森相信自己的实力以及历次法院判决的先例。1967年最高法院判决禁止白人与非白人通婚的法律违宪;1996年最高法院裁定科罗拉多州宪法修正案侵犯了同性恋者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权利,违反了联邦宪法;在2003年的“劳伦斯诉德克萨斯州案”的判决中,最高法院也支持了同性恋阵营。奥尔森和博伊斯以1967年的案例为基础,综合了后面两个案例所肯定的平等保护和正当程序原则作为武器,来应对这场充满挑战的诉讼。最终,他们获得一个终结性的判例,美国最高法院推翻了《婚姻保护法》对同性婚姻的限制和歧视。
4.
判决不出人意料
3月27日,最高法院就《婚姻保护法》举行听证会时,大法官安东尼·肯尼迪临时加入了自由派,《婚姻保护法》岌岌可危
6月26日,当最高法院大法官安东尼·肯尼迪宣读多数意见,裁定联邦《婚姻保护法》违反第五修正案时,法庭内爆发出欢呼声。一些坐在台下的同性伴侣抬头看着天花板,也有人激动得流下眼泪。美国最高法院的判决使得同性婚姻在美国联邦层次上实际正式合法化。
同性恋者是民主党的“铁票仓”,所以现任民主党政府对同性恋和同性婚姻一直大力支持。2012年5月9日,奥巴马在公开讲话中说:“我认为同性伴侣应该能够结婚,这对我个人是重要的事情。”2010年12月,奥巴马签署了一项法律以废除军方士兵不公开性取向的“不问不说”政策;两个月后,司法部宣布,不再为《婚姻保护法》辩护。艾迪斯·温莎反诉美国政府后,因美国司法部放弃在法庭上为联邦《婚姻保护法》的合宪性进行辩护,导致通过这项法案的国会和最高法院必须聘请律师为被告的“美国政府”来辩护。
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安东尼·肯尼迪撰写了此次判定联邦《婚姻保护法》违宪的多数意见。其实早在1996年的“罗默诉埃文斯案”中,他就曾撰写过另一份相似的司法意见。
1992年11月3日,美国科罗拉多州通过公投决定在该州宪法中加入“第二修正案”的条款。这个“第二修正案”的内容,禁止该州“各级地方政府的所有立法、行政行为或司法部门,针对男同性恋者、女同性恋者、双性恋倾向者做出特殊的保护措施”。1996年美国最高法院裁定科罗拉多州宪法“第二修正案”违背联邦宪法。肯尼迪在判决意见中声称,他认为同性恋者平权运动是种族平权运动的合法继承,并引述了1896年约翰·马歇尔·哈兰大法官的一段话:“根据宪法,从法律上来看,我们国家里不存在什么上等、优越、占统治地位的公民阶层……我国的宪法规定,既没有也不允许在我们的公民中划分等级。”
美国最高法院在这次判决中的多数意见认为纽约州将同性结合认作婚姻是“反映了当地社区对婚姻制度既有历史根源的视角,也对其中的平等意义有与时俱进的特别理解”。而联邦《婚姻保护法》将同性结合排除在婚姻之外,这是跟纽约州婚姻法律相抵触,“在一州之内制造两种相矛盾的婚姻制度”。所以联邦《婚姻保护法》是以联邦法凌压州法,不符合宪法第五修正案的“法律平等保护人民”和“执法须由正当程序”内容。
这个判决并不出人意料,今年3月27日,美国最高法院就《婚姻保护法》举行听证会时,4名保守派大法官和4名自由派大法官在同性婚姻议题上势均力敌。但是中间派大法官安东尼·肯尼迪在听证会的辩论中加入了自由派。这样在九名大法官中,自由派法官的阵营就占大多数,美国媒体当时就认为《婚姻保护法》已岌岌可危。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尽管最高法院在此次的案件中做出了有利于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判决,但同性婚姻合法化在美国仍然面临巨大的阻力。如今全美仅有9个州以及哥伦比亚特区承认同性婚姻,却有31个州的宪法明文规定仅承认异性婚姻,美国支持同性恋者人士还要继续一个州一个州地和保守派角力。 ·赵鹏·
(来源: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