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布2012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4小时滚动新闻--人民网
人民网>>24小时滚动新闻

河北省公布2012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2013年05月22日23:18    来源:长城网    手机看新闻

  长城网5月22日讯(吕晓红)22日,河北省统计局公布2012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其中,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38658元,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25158元,与2011年相比分别增加了3349元和3429元,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6.6%和12.7%。

  分设区市看,全省有3个市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超过4万元,分别是唐山45232元、廊坊45061元、秦皇岛44016元,其中秦皇岛、廊坊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首次突破4万元。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排在第6位到第11位的分别是承德、邯郸、邢台、张家口、保定、衡水。衡水与最高的唐山相差12842元,差距比上年缩小60元。各设区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均达到2万元以上。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有5个市,分别是唐山28751元、秦皇岛26583元、石家庄26187元、廊坊25523元、沧州25194元。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6个市分别是承德、保定、张家口、衡水、邢台和邯郸。最低与最高平均工资相差6652元,差距比上年扩大684元。

  分国民经济行业门类看,高于全省平均工资的行业有8个。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中,采矿业62061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61倍;金融业60304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56倍;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58892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52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中,农、林、牧、渔业13669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35.4%;住宿和餐饮业25645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66.3%;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6686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69.0%。最高与最低行业平均工资之比是4.54:1,比2011年的4.61:1差距有所缩小。

  分登记注册类型看,股份合作的年平均工资最高,为47555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23倍;其次为股份有限公司,为40865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06倍;第三位是外商投资,为40319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04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为集体单位,为28597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74.0%。

  相关解读:

  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工资统计采用全面调查方法,按照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工资统计报表制度》,由国家、省、市、县各级统计局组织实施。调查对象包括城镇全部非私营法人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以及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港澳台投资、外商投资等单位。

  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是统计部门根据基层单位上报的就业人员和工资总额年报表汇总计算而来,用各个单位的就业人员工资总额相加,除以就业人员年平均人数,计算出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在岗职工工资总额相加除以在岗职工年平均人数,计算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012年底共调查了全省6.1万个城镇企业、事业和机关单位,619.9万就业人员(其中在岗职工553.2万)的工资情况。

  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是根据《城镇私营单位工资统计报表制度》,以各设区市城镇私营单位为总体,在保证19个行业、11个设区市地区代表性基础上,采取全面调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共调查了10807个城镇私营单位,163.1万名就业人员的工资情况,进而推算出全省和分市、分行业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来源:长城网)

分享到: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