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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最高法院辩论同性婚姻

2013年04月03日14:28    来源:羊城晚报    手机看新闻

3月27日,原告艾迪斯·温莎(左二)在人们陪伴下来到美国联邦最高法院

一名支持同性恋婚姻的男子在联邦最高法院举牌,上写“让他们结婚吧”等字样

3月27日,两名同性恋男子在最高法院外接吻

  “我就直接引用国会报告里面的原话吧。在国会1996年制定《联邦婚姻保护法》的时候,国会曾开宗明义地说‘国会将尊重人民的集体价值判断,将会坚定地反对同性婚姻。’当国会针对一个在人数和力量上都不占优势的群体制造法律障碍时,我们还能说,国会是维护美国公平正义信仰的机构吗?国会的判断岂不是被好恶、恐惧和敌意所左右的了吗?如果反对同婚是基于同婚不能生育后代就有损政府利益,那55岁以上的异性结婚是不是也有违政府利益呢?”

  3月27日,在美国最高法院对同性婚姻听证会的第二轮口头辩论进行到第68分钟的时候,身为九名法官之一的埃琳娜·卡根像连珠炮一样发出了以上的质疑。美国媒体认为,埃琳娜·卡根的这段发言在整场听证会中起到了一个转折性的作用。九名法官中唯一的中间派大法官安东尼·肯尼迪在辩论中临时加入了自由派,使得该起官司的审判天平开始发生倾斜。

  在这次审理中,最后九名大法官在庭审结束后并未给出具体裁决,但不少美国媒体评论称在十年前,即便同性婚姻支持者都认为同性恋者可以合法结婚是堂吉诃德式的幻想,如今高法对此案审理的本身就意味着是一场“胜利”。

  告上法庭

  83岁的艾迪斯·温莎是IBM公司的一名程序设计员,同时是一名女同性恋者,她跟自己的加拿大同性伴侣克拉拉·斯拜尔在一起生活了42年。在这42年间,两人的感情深厚,财产共享。2009年,斯拜尔去世,给温莎留下了一大笔遗产。根据美国法律,如果温莎嫁给了一个男人,她将无需缴纳遗产税;但因为温莎的伴侣是一个女人,纽约的法律不承认温莎这种的跨国同性婚姻,因此她不得不上缴36.3万美元的遗产税。由此,温莎认为《联邦婚姻保护法》存在歧视,从而提起了诉讼。

  时任美国总统比尔·克林顿于1996年签署的《联邦婚姻保护法》,这项法律将婚姻定义为一男一女的结合,使同性婚姻者无权享受异性夫妻所享受的大约一千多种的联邦福利。

  另外,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2008年11月的一项州宪法修正投票提案。该提案将加利福尼亚州内婚姻关系的定义也仅限定于异性之间,从而否定同性婚姻。这条法案被称为“8号提案”,由于“8号提案”从根本上改变了加州宪法对婚姻的定义,因此实际上是废除了加州最高法院在婚姻平等案例中的判决。2008年11月4日,“8号提案”在加州的全民公投中以52%的投票率获得通过,并于次日正式生效,加州政府不再向同性伴侣签发婚姻证书。

  在当年的那场公投中,“8号提案”的支持派与反对派在投票战中各花费了3580万美元和3760万美元,是截至当时全美各州资金最高的投票提案,其花销超过以往除了总统选战外所有的拉票战。投票结果产生后,加州及全美其它地方都发生了游行与抗议。加州最高法院接到了大量同性恋家庭及政府机构要求推翻8号提案的诉讼。他们对提案的有效性及其对之前的同性婚姻的影响表达了强烈的质疑。加州最高法院受理了诉讼但最终判定8号提案具有法定效应。随后,加州的两对同性伴侣继续向该提案发起挑战,指控其违宪。

  2010年8月4日,北加州联邦地方法院首席法官沃恩·沃克裁定8号提案违宪,宣布8月18日起恢复同性婚姻登记。2012年美国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院裁定该提案违反宪法平等保护的条款。维护传统婚姻的组织不满此裁决,将官司一直打到最高法院。去年11月份,美国最高法院才接受了关于加州“8号提案”的诉讼请求。这起诉讼名为“霍灵沃斯V.S.佩里”,由“8号提案”的主要支持者丹尼斯-霍灵沃斯和反对者佩里-布朗而命名。

  法庭里的辩论

  今年的3月26、27两天,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旁听庭审的座位一票难求,全美国都在关注着在这里进行的两场关于同性婚姻的辩论。在庭审中,以往常在难作定断的案件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大法官安东尼·肯尼迪,加入四位较开明大法官的行列,对婚姻系“一男一女的结合”提出质疑。

  安东尼·肯尼迪作为中间派,之所以转向支持自由派法官,在很大程度上跟庭审中的一次精彩辩论是分不开的。这场辩论的主角就是上文提到的埃琳娜·卡根和查尔斯·J·库珀。在美国,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最大障碍在宗教和生育后代上,同性恋结合不能生育后代就成了保守派攻讦的焦点。埃琳娜·卡根和支持加州“8号提案”的律师查尔斯·J·库珀辩论的焦点也是围绕在同性婚姻不能生育后代是否有损国家利益上。我们把这段辩论的内容节录了一段。

  法官埃琳娜·卡根(以下简称埃):库珀先生,假设一个国家的法律认为婚姻真正的重点是生育后代的话,我们是不是不会给两个人55岁以上的人发放结婚证。请问这符合宪法精神吗?

  查尔斯·J·库珀(以下简称查): 这样做显然是违背宪法的。

  埃:根据你的论点,夫妻双方不能生育则有损国家利益,同性恋和超过55岁的夫妻一样,都不能生育后代。既然结果是相同的,但为什么他们受到的对待却不同。

  查:即使对于55岁以上的夫妇,夫妻两人都患有不育症的可能性是很小的。传统上……

  埃:不,我可以向你保证,根据统计如果夫妻双方都是55岁以上的话,这样的家庭很少有孩子的。

  法官斯卡利亚:我认为我们可以在当民众来领结婚证的时候对他们进行问卷调查——你知道,我们可以问他们‘你有生育能力吗或者你有不育症吗?’”(法庭上哄然大笑)我猜法庭会认为那样的提问侵犯了他人的隐私,与宪法的规定相违。你们不这样认为吗?

  然而首席大法官罗伯兹和部分较保守大法官则对他们要审理这宗案件表示困扰。不少美国国会议员也表示,“等一等,不急着做出决定,我们现在考虑的是对一个‘古老制度’的重新定义。”

  美国对同性恋更加包容

  在美国,支持和反对同性婚姻的斗争从来没有停歇过。而这次的全国大辩论,未成年人的意见也加入进来。12岁的丹尼尔·马丁内兹·拉斐尔因为有戈氏综合征而被遗弃,直到他五岁的时候,他被一对同性恋男人布莱恩和杰接回了家中。丹尼尔在视频网站Youtube发表一段视频,读出了他写给法官的信:“我知道这是一个艰难的抉择。但我们家庭和其他家庭一样值得尊重。”但一位11岁的女孩格蕾丝·伊万斯则在明尼苏达州议会上明确表明反对同性恋婚姻。她简单明确又有力的问题让所有的议员鸦雀无声:“每一个孩子都需要一个爸爸一个妈妈,如果同性恋‘婚姻’合法,父母双方是哪个我可以不需要的?是爸爸还是妈妈?”

  然而,公众对同性恋的包容对不断加深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最近,俄亥俄州共和党参议员罗伯·波特曼在儿子出柜(指同性恋者公开性取向)之后转变了他在同性婚姻上的保守立场。这一戏剧性的转变成为了最高法院“划时代审理”的背景。支持同性婚姻的的声音也回荡在美国政府最高层:总统奥巴马早在去年5月就公开表明支持同性恋,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个做出这种表态的在任总统;2013年2月28日,在联邦最高法院反对加利福尼亚禁止同性恋婚姻一事上,他又一次站出来力挺最高院。

  “人们看待同性婚姻的观点已经有了真正的翻天覆地的变化,”佐治亚州立大学的社会学家道·米歇尔·鲍那赫回顾了过去20年里美国人对于同性婚姻的看法,“在1988年,72%的人反对同性婚姻,仅有13%的人赞同。但是到2010年,反对者已经减少了一半,赞同者却增加了四倍。”最新的公众观点调查反映了更为巨大的变化:虽然仍有约三分之一的美国人反对同性婚姻,但是已经有大约58%的人支持同性婚姻。

  在最新一期的美国《时代周刊》上,这份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杂志使用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双封面:两对(分别为两男、两女)同性恋人接吻的特写,押图标题是:“同性婚姻已经胜利——美国,已经下定了最高法院还没能下定的决心。”

  似乎现有的迹象表明,同性婚姻在美国基本已经形成了势不可挡的态势。10多年前,美国没有一个州支持同性婚姻;如今,美国已有9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承认同性婚姻合法化。虽然这次美国最高法院还没有得出最后的裁定,但很多人相信美国已经有了答案。 ·赵鹏·

  赵鹏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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