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3月15日消息(记者肖源 乃日斯克 实习记者陈瑞德)中国之声《新闻纵横》今日关注:停机多年不用的手机号码,却突然被催收欠费和滞纳金。随着315的临近,最近就有不少消费者反映这种存在多年的怪现象。而更奇怪的是,电信企业所要求缴纳的滞纳金,却像在菜市场那样,可以讨价还价。
那么,电信部门对停机多年的手机,突然收取滞纳金合理吗?是消费者违约?还是电信企业失职?话费滞纳金该不该收?
张女士觉得很窝火。她父亲有个联通的手机号,6年前就不用了,现在忽然被通知,要交一笔钱。
张女士:也没人说这个号要去营业厅注销,他(父亲)也不知道,然后就直接不用了,他(联通)又扣了连续两个月的月租,从三百多一直滚,利滚利越滚越多。也没有人通知,也没有人寄信。
背上这笔“莫名债”的,还有沙先生,不久前,他刚刚给联通公司交了2000元。
背上这笔“莫名债”的,还有沙先生,不久前,他刚刚给联通公司交了2000元。
沙先生:欠费你们没有通知我,因为我一直是联通的手机客户,你们找到我是很容易的。
在这些欠费通知上,一般都有两笔款项,一是欠费,二是滞纳金。张女士说,联通给她的账单上,欠费300多,而滞纳金却是欠费金额的十几倍。
在这些欠费通知上,一般都有两笔款项,一是欠费,二是滞纳金。张女士说,联通给她的账单上,欠费300多,而滞纳金却是欠费金额的十几倍。
张女士:我的本金就该交三百多,结果让我交五千多。
那么,为什么要交这笔滞纳金?工信部电信用户投诉中心的工作人员说,收取滞纳金,这是工信部的规定。
那么,为什么要交这笔滞纳金?工信部电信用户投诉中心的工作人员说,收取滞纳金,这是工信部的规定。
客服:这个就是按千分之三来收取的。
记者:根据什么呢?
客服:这个应该是工信部的条例吧,《电信管理条例》。
工信部2000年颁布的《电信管理条例》上,的确有这样的表述:电信用户逾期不交纳电信费用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有权要求补交电信费用,并可以按照所欠费用每日加收3‰的违约金。
记者:根据什么呢?
客服:这个应该是工信部的条例吧,《电信管理条例》。
工信部2000年颁布的《电信管理条例》上,的确有这样的表述:电信用户逾期不交纳电信费用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有权要求补交电信费用,并可以按照所欠费用每日加收3‰的违约金。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说,此条所规定的违约金,就是欠费通知中所称的“滞纳金”:
邱宝昌:滞纳金呢就相当于一个违约的,如果说你没有按时去缴纳通讯费,那么作为运营商,可以依约定要求你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但邱宝昌同时表示,承担这种违约责任,有个前提:与客户签订协议时,对所谓“滞纳金”条款,电信企业有提示客户注意的义务,否则,这种单方面加重客户义务的条款,是无效的。
但邱宝昌同时表示,承担这种违约责任,有个前提:与客户签订协议时,对所谓“滞纳金”条款,电信企业有提示客户注意的义务,否则,这种单方面加重客户义务的条款,是无效的。
邱宝昌:很多消费者不知道有滞纳金。按照合同法,就是格式条款的话,加重对方责任或者限定对方权利的,应该以合理的方式提醒对方注意,如果没有提醒的话,那么这个条款应该是无效的。
而即便是尽到合理提醒义务的,每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日积月累,也不是一个小数目。根据《电信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如果欠费100元,每天的违约金就是3毛钱,一年下来,消费者需要交给通讯运营商的违约金,可高达109.5元。时间越长,这笔费用也就越高。所以,当6年前的手机号被通知欠费时,张女士有5000多的欠费,也就不奇怪了。
而即便是尽到合理提醒义务的,每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日积月累,也不是一个小数目。根据《电信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如果欠费100元,每天的违约金就是3毛钱,一年下来,消费者需要交给通讯运营商的违约金,可高达109.5元。时间越长,这笔费用也就越高。所以,当6年前的手机号被通知欠费时,张女士有5000多的欠费,也就不奇怪了。
张女士:他一直没有通知我也没寄过信这个联通的。2012年就寄了一封,然后去了我打电话查,他说四千多。然后过年前几天我去交的,就在西客站那个联通。去了之后他说要交五千多。
而消费者们的疑问就是,既然欠费,为什么不早说?
而消费者们的疑问就是,既然欠费,为什么不早说?
张女士:那个手机很长时间不用了,早就把这事忘了,然后突然有接到他们的通知单。动辄就是好几百上千。
中国联通的一位经理说,如果不交钱,就会被拉到公司的黑名单里,由此带来的结果就是,停止为客户办理联通的所有业务。
中国联通的一位经理说,如果不交钱,就会被拉到公司的黑名单里,由此带来的结果就是,停止为客户办理联通的所有业务。
李经理:如果进了黑名单,停止您的一切业务。
不过,这笔所谓的“滞纳金”,却是可以商量的。
不过,这笔所谓的“滞纳金”,却是可以商量的。
张女士:之前我打电话咨询,他说交多少钱过来再商量,然后去了之后,他就问,你带了多少钱,我说,应该交多少,他说,应该5000多,我说,不能少交点么,他说,你想交多少,你就交3000吧,然后就砍价,砍来砍去,让我交了2500。
同样的现象,也发生在许多中国移动、中国电信的用户身上。而这笔滞纳金也可以商量。
同样的现象,也发生在许多中国移动、中国电信的用户身上。而这笔滞纳金也可以商量。
联通工作人员:您去客户服务中心问一下,他好像把欠的钱交了滞纳金就不用交了。
联通用户:那就是这个滞纳金不是死的是吧?
联通工作人员:对,把欠的交了,滞纳金看看能不能给您抹了。
那么,运营商们在明知客户欠费,却不及时告知客户,原因何在?中国移动的一位客服人员说,这是业务规则。
联通用户:那就是这个滞纳金不是死的是吧?
联通工作人员:对,把欠的交了,滞纳金看看能不能给您抹了。
那么,运营商们在明知客户欠费,却不及时告知客户,原因何在?中国移动的一位客服人员说,这是业务规则。
中国移动客服:这个也属于一种业务规则。
而在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看来,未及时通知客户欠费的做法,不排除一些运营商故意为之的可能。
而在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看来,未及时通知客户欠费的做法,不排除一些运营商故意为之的可能。
邱宝昌:明知道他没有缴纳而不去主张,要等到三年五年,产生高额的滞纳金。如果不缴纳,就以你不诚信,向信息管理系统去报告等等,他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迫使一些人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没有及时缴纳通讯费用的,付出了高昂的滞纳金。
面对这种情况,邱宝昌建议,对于非恶意欠费者,协商、投诉、拒交、起诉,都是维权的可选途径。
面对这种情况,邱宝昌建议,对于非恶意欠费者,协商、投诉、拒交、起诉,都是维权的可选途径。
邱宝昌:我认为要及时的向电信部门反映这种情况,来协商解决,说明欠费的原因,去缴纳合理的、应该缴纳的,如果超过诉讼时效的,如果是其他方式的,可以去据理力争,想电信的主管部门去申诉举报,也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
电信企业在没有及时通知客户欠费的情况下,收取高额的滞纳金,当然不合规则。但我们也要提醒广大消费者,手机号码属于一种稀缺资源,如果停止使用,请及时交清欠费、并退订有偿服务项目,并办理停机销号业务。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也避免过多地占用号码资源。
(来源:中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