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严交规”规定 驾驶人要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且考试合格才能发还驾照
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的修订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俗称“123号令”)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一次被扣光12分会有什么后果?哪些是比较容易忽视的违法行为?跨年度的新旧驾照如何衔接?日前,公安交管部门进行了权威的释疑。
文/记者李栋、贺涵甫、陈庆辉、张丹
新规六大变化
小车驾考更重实用
大中型客货车驾考审验更严
细化实习期管理
提高交通违法记分分值
让群众办事少耗时少跑路
对毒驾“零容忍”
足不出户
办理车管业务
本报讯 (记者李栋 通讯员交宣)昨日,记者从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截至12月27日,已有4000多名市民办理了网上车管所实名注册,通过网站成功办理业务近20宗,但目前注册量还不大。在网上办理车管业务有哪些好处?交警部门介绍,群众无需到车管所服务窗口等候办理业务,实现全天候业务办理、信息查询和业务咨询,基本可做到足不出户即可办理车管业务,大大节约了时间成本。
关键词:闯交通灯 抢黄灯要被扣6分
新规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一次扣6分。抢黄灯行为属于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对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6分。
如何避免“被闯红灯”的情况出现?广州市交警部门介绍,导致“被闯红灯”的情况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部分交通灯被绿化遮挡所致。针对这种情况,交警部门已积极协调绿化部门,解决绿化遮挡交通灯及标志牌的问题,确保信号灯齐全有效,无绿化遮挡。另一种“被闯红灯”的情况则是部分路口的交通灯被前车遮挡所致。对于这种情况,交警部门表示,将继续安装交通灯辅灯,并翻新路口标线,确保交通灯和标线清晰、完善。
交警部门解释说,闯两次红灯达到12分属于累计记分达到满分,公安交管部门将扣留驾驶证,驾驶人要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消除,发还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因此,闯两次红灯就会被吊销驾驶证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对于“史上最严交规”的说法,北京交通大学教授、交通运输法研究所所长张长青认为,从纵向比较,新规与往年相比,的确相对比较严厉,但是从横向比较,即与其他国家的交规相比,“最严”反而名不副实,如闯红灯罚款的数额最高200元,而国外的罚款则动辄就达到数千美元。相对来讲,“最严交规”的严厉程度已经算是比较温和的了。
关键词:史上最严 相对国外已算温和
关键词:高速陪驾 可操作性较低
新规中要求,实习期驾驶员驾车上高速公路时,必须由持相应或者更高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员陪同。
这点要求让许多专家认为,可操作性太低,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张长青告诉记者,首先,要在高速路口设定专门的“查证”人员,不但要查驾驶员是否是实习期驾驶员,同时,还要查陪同的驾驶员是否持有相应或者更高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其次,有许多持有相应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员,可能还没有实习期的驾驶员摸车的机会多,这点就起不到保护驾驶员的作用了;再次,当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出现了交通事故,追究责任时,究竟是驾驶员的责任,还是陪同驾驶员的指挥失误造成的责任,这点也很难去认定。因此,关于这点,可操作性很低,需要不断完善。
关键词:拿钱消分 升级监控设施来堵
近日,有媒体报道,河北承德、廊坊等地存在一些人勾结个别民警消除交通违法记分的现象。
张长青表示,“拿钱消分”的漏洞,是可以通过对监控设施的升级来“堵”上。他解释说,将交管部门的监控设施升级之后,要求必须是驾驶员本人前往缴纳罚款,在缴纳时,将当时的监控录像调出来后进行比对,就能有效避免这种靠他人“拿钱消分”的情况发生,拿钱去买分的“黄牛”也将再难有“市场”。
跨年衔接
如何处理
本报讯 (记者李栋)跨年度的交通违法记分、驾驶证实习期、驾驶人考试等新旧规定衔接问题将如何处理?公安部交管局负责人回答了有关问题。
跨年处理违法行为怎么办?
遵循“法不溯及既往”
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遵循“法不溯及既往”的基本原则,所以“不会用今天的规定去约束昨天的行为”。对违法行为发生在2012年12月31日前的,记分按照现行规定执行;发生在2013年1月1日之后的,记分按照新规定执行。
跨年度实习期怎么办?
仍执行原实习期管理规定
2013年1月1日后申请或增驾取得驾驶证的,执行新规定有关实习期的管理规定。对之前已取得驾驶证,到2013年1月1日后实习期未结束的,仍执行原实习期管理规定。即2013年1月1日前初次申领取得驾驶证且在实习期内的,仍执行原有实习期管理政策;增驾取得驾驶证且未满一年的,不纳入实习期管理。
2013年1月1日前已经发生的违法记分和交通事故,不作为注销实习准驾车型、延长实习期的依据,不作为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参加审验的依据。只有2013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违法记分、事故和审验记录,才作为延长实习期、降级的依据。
跨年度考试怎么办?
之前已合格的成绩有效
2013年1月1日起,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全部按照新的考试内容和标准进行考试,之前已考试合格的成绩(包括科目二桩考)仍然有效。2013年1月1日起,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对2013年1月1日前已经预约的考试次数不计算。
同时,2013年1月1日起,核发的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3年。对2013年1月1日前已核发的驾驶技能准考证明仍然有效的,有效期由2年调整为3年。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