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梦梅
秦始皇“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的“传国玉玺”,不仅代表了王权用玉的最高等级,也是我国“官印制度”的滥觞。
玺印出现在西周时期,春秋战国使用较为普遍,当时主要是作为经商中交流货物的一种凭证。有一些出土的战国古玺上刻有司马、司徒等文字,类似官印,但尺寸大小和材质都不一样,很不规范。
《说文解字》曰:“玺,王者之印也。”从秦代开始,玺印成为当权者的权力象征。秦始皇还另琢了六方玉玺,史称“乘舆六玺”。即:皇帝行玺、皇帝之玺、皇帝信玺、天子行玺、天子之玺、天子信玺,分别用于处理杂凡之事、赐诸侯书、发兵、征大臣、应对外事和祀鬼神等不同日常政务。由符节令丞掌管,是实用印。秦以前玺印尊卑共之,“民皆以玺玉为印,龙虎钮,唯其好。”秦以后玺印分开,“天子独称玺,又以玉,群下莫得用。”
《说文解字》曰:“印,执政所持信也。”秦始创“印绶”,以规范官印。自丞相、太尉到郡守、县令都由君王在任命时授以用金、银、铜等不同材质铸的官印,印钮上穿以不同颜色的丝带,合称“印绶”。看到“印绶”便知官阶,官印须随身佩挂,丢印即丢官,那时是认印不认人的。秦末天下大乱,会稽郡守殷通召项梁、项羽叔侄共商应变之策,项梁令项羽拔剑取下殷通首级,乃“佩其印绶”,自封为新郡守,行令各县,“得兵八千人”。汉承秦法。秦汉官印上刻的是职务,如“右司空印”(秦)、“琅邪相印章”(汉),称为“官职印”。
隋唐以后,官印制度不断完善。官印一律为正方形,官印的尺寸与职务大小有关。如宋代规定枢密、三司及尚书各部为两寸(相当于现在的5厘米),节度使署为一寸九分,以下各级衙署为一寸八分。“官职印”一直沿用到宋末,“穆桂英挂帅”指的就是把一颗“官职印”挂在身上军中称帅。隋唐开始出现以官府名称为印文的官印,如“广纳府印”(隋),“中书省之印”(唐),称为“官司印”。
宋之前,帝王所授之印除罢官等需要收交之外,升迁、告老等大多情况印随人走,均无须上交,不利管理也浪费资源。南宋时开始“众官一印”。此时“官司印”也逐渐成为官印的主流,印章日趋大而重,无法再随身佩挂。于是取消印钮,在印背当中铸一直柄,以方便握拿钤盖。“印把子”的说法因此而来。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授官印即拜印,罢官即摘印,辞官即谢印。到了明清时期,官印制度已非常成熟,由礼部专管,形成了一套完整的铸印、司印、监印和用印规定。
值得提及的是:秦代开始的国家七方最高等级官印,两千多年来任凭世事变迁,却无甚变化。秦后历朝历代都祈求获得“传国玉玺”,以昭示王权神授。即使得不到的,也会琢一方有“受命”之类文字的玉印,以象征王权,作镇国之宝。唐武则天时,因“玺”与“死”谐音,遂改“玺”称“宝”。似乎所有朝代都琢有类似“乘舆六玺”的实用玉印。现藏北京故宫,由乾隆皇帝钦定的二十五方帝王用印中,就有“大清受命之宝”、“皇帝行宝”、“皇帝之宝”、“皇帝信宝”、“天子行宝”、“天子之宝”、“天子信宝”等七印,分别用和田碧玉、青玉或白玉琢成,完全是对秦始皇玉玺的一脉相承。
从“传国玉玺”衍生出来的“官印制度”一直根深蒂固地沿用至今,人们总习惯把大印和大权联系在一起,这是中国特有的文化现象,可专题研究。本文只是把其作为对中国玉文化探索中的一个细节,挂一漏万的简述而已。
(来源:新民晚报)